1月6日上午9点,一堂主题为“法在身边,走好青春每一步”的法治课在荆门市海慧中学开课。东宝法院法官王明强、市检察院检察官任梅、东宝区龙泉派出所警察张士洪以及律师文雪庆等四位法律界人士共同组成专家授课团,以近日在海慧中学校园内发生的一起学生打架事件为蓝本,为涉事的同学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 事件回顾 』
初一学生陈某(女)与学生余某(女)是同班同学,因在微信群聊中由于不文明语言和过激言语,导致双方产生矛盾,并相约以打架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第二天,陈某从家中带了一把cosplay道具刀来到学校,余某也叫上了几名关系好的同伴帮忙。当天下午放学后,双方在教学楼走廊里先是发生口头纠纷,并随后发生了肢体冲突。根据监控显示,陈某先是一拳打在余某头部,余某进行了推搡,陈某又用手中的道具刀刀柄砸余某,冲突持续40余秒,随后双方便散开。后发现,余某头部肿起一个包,陈某右手虎口处被划伤。
中学生正处于叛逆期,心智和价值观都不成熟,情绪容易冲动,遇到问题缺乏理性思考的能力,倾向于采取暴力手段解决问题,宣泄情绪。若老师和家长不及时加以引导,极有可能演变为校园暴力甚至是欺凌,最终酿成严重后果。
为了让同学们认识自己的错误,了解此次打架所衍生的法律及侵权问题,学习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思维,法律专家们一一从多角度,多层面讲解了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 法官释法 』
学生携带管制刀具进校园属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校园属公共场所,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即使什么也没做,如果屡教不改,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事犯罪年龄: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交友也要谨慎,如果被同学喊去骂人、打架,甚至参与动手的,造成损害后果的,要一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没有动口、动手的,只是去站脚助威、围观的,虽然不构成侵权,也是一种极其危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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