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铁路东村街道和政东街169号(仁恒国际小区8号楼)、
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东街13号(7号楼4单元)、
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东街23号(6号楼1单元)、
酒泉路街道静宁路85号、
酒泉路街道甘南路703号、
酒泉路街道甘南路585-597号、
酒泉路街道杨家园8-16号、
酒泉路街道杨家园68-70号、
酒泉路街道中路子2-75号、
酒泉路街道静宁路45-47号、
酒泉路街道金昌南路167-201号、
酒泉路街道静宁路(177-3、4号)、
酒泉路街道井儿街2-8号、
酒泉路街道畅家巷91号、
张掖路街道大众巷22-48号兰东高层、
张掖路街道永昌路270号盛世广场B座、
张掖路街道延寿巷3-9号、
张掖路街道道升巷24号中广馨园、
张掖路街道东城壕36-42号、
临夏路街道北园36号、
临夏路街道萃英门33号、
皋兰路街道詹家拐子第二小区(詹家拐子66、80、90、102号)、
皋兰路街道农付第一小区(詹家拐子53、75号)、
皋兰路街道农付第二小区(旧大路194号、200号,詹家拐子132号、134号)、
皋兰路街道耿家庄127—141号、
皋兰路街道张家园28-44号(双号)、
皋兰路街道张家园1-15号(单号)、
皋兰路街道郑家台170-172号(双号)、
皋兰路街道底巷子(19号、23号)、
皋兰路街道郑家台126-140号(双号)、
焦家湾南路105-247号北方住宅小区、
广武门街道民勤街123-135号、
靖远路街道华兴厂家属院(上徐家湾1-15单号,200-206、212-286双号)、
靖远路街道九州大道602-610号轩盛润邸小区、
白银路街道西北新村93-96号、
白银路街道西北新村25-40号、
白银路街道白银路387-401号、
白银路街道白银路123号、
白银路街道西北新村110-116号、
白银路街道永昌南路18-46号、
白银路街道王马巷30—38号、
白银路街道柏道路39-45号、
白银路街道第一新村156-180号、
白银路街道第一新村83-89号、
盐场路街道北滨河东路360-362号广宇风情苑小区、
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716-730号(双号)、
嘉峪关路街道东岗东路1469号东瓯逸璟小区、
嘉峪关路街道嘉峪关西路17-65号(单号)等48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广武门街道邓家巷45号、
皋兰路街道民主西路220号西北弘居民楼、
皋兰路街道平凉路583号家属院西院、
东岗西路街道甘南路31号、
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西街28号1单元、
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西街49号、
铁路东村街道何家庄西街61号、
临夏路街道临夏路327号金色都汇B塔、
临夏路街道雷坛河99号、
临夏路街道雷坛河157号、
临夏路街道下沟106号、
临夏路街道上沟51号、
临夏路街道付家巷18号、
临夏路街道下沟123号、
临夏路街道南滨河东路931号、
临夏路街道北园41号、
临夏路街道北园27号、
临夏路街道雷坛河110号、
东岗街道东岗东路343号金城天华小区3号楼等19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城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西站街道建西东路社区物资局小区4号楼2单元、物资局小区6号楼1单元,西站东路社区东闸口小区43号楼3单元;晏家坪街道南院社区泰和家园2号楼1单元,北院社区晏和家园4号楼、瑞兴园北区2号楼2单元等6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兰州市七里河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新增6个高风险区14个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自即日起,将和平镇大青山社区兰州融创城3号楼1单元、
大青山社区兰州融创城4号楼1单元、
大青山社区兰州融创城1号楼2单元,
柳沟河社区瑞和园3号楼2单元、
柳沟河社区和平嘉园北区7号楼2单元、
徐家营社区薇乐如意园2号楼1单元等6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同时,将和平镇沈家河村苏家庄社,
徐家营社区薇乐如意园五号楼1单元,
牡丹园社区雅之居2号楼3单元,
柳沟河社区和平嘉园北区6号楼2单元,
柳沟河社区佰阁丽家具厂,
桑园子村俊峰仓库,
大青山社区津华格林兰1单元、
大青山社区津华格林兰2单元、
大青山社区津华格林兰3单元、
大青山社区津华格林兰4单元、
大青山社区津华格林兰5单元、
大青山社区津华格林兰6单元、
大青山社区兰亭豫园酒店,
泉子沟社区金鑫聚宾馆等14个区域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乡镇、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榆中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兰州高新区
11月25日,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规定,经专家综合评估研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自即日起,将高新街道均家滩社区自建房区域、南面滩社区自建房区域(东至雁东路,南至南河路廉租房小区、高新大厦,西至飞雁街,北至雁南路)、骆驼滩社区康乐花园小区、骆驼滩社区红星紫郡小区、骆驼滩社区春阳小区等5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域。
庆阳市庆城县
11月26日,庆城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市、县专家组分析研判,自2022年11月26日起,将庆城县朝阳路1号华都园小区7号楼1单元、兴庆路13号莱茵河温泉主题酒店、安定路1号义顺园一区5号楼1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
庆阳市宁县
11月25日,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专家组研判,决定自11月24日24时起,将和盛镇店子村八组、和盛街道九龙药店划定为高风险区,防控措施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高风险区防控的相关要求执行。
白银市白银区
11月25日,白银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实际,经综合评估,对我区疫情风险区风险等级调整如下:将蓝园小区10号楼、大井子小区6号楼1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白银市会宁县
11月25日,会宁县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条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将会宁县蜗牛文具店所在的楼(胜利超市楼含铺面及住宅)、柴家门镇西雁社区兆祥佳苑小区(含铺面)、会师镇菁华港湾C幢(含铺面)、会师镇广场南路10号所在楼,调整为低风险区。
11月26日,会宁县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二十条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将柴家门镇金泰国际花园4号楼1单元、会师镇钟鼓楼社区北坪苑小区7号楼2单元、会师镇钟鼓楼社区北坪苑小区8号楼4单元、会师镇广场凯尔亮超市(负一楼、一楼、二楼)及外面同楼商铺(迈德思客广场店、猫媛内衣店)、会师镇桃花山社区长征南路597号、会师镇月牙堡社区第三居民小组15号、会师镇开发区荣槐小区1单元、会师镇开发区瑞金路48号、会师镇开发区瑞金路50号(兰州永泰大伟物流有限公司)、会师镇开发区瑞金路52号、会师镇房管局楼下永高人童装店、会师镇思慕缇服装店、会师镇联通大楼、会师镇汇福小区1号楼,调整为低风险区。
白银市景泰县
11月25日,景泰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5日17时起,我县以下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
景泰县一条山镇东关社区金润小区3号楼1单元、景泰县一条山镇东关社区教育名庭3号楼1单元。
靖远县关于调整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第77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综合评估研判,自11月26日18时起起,将以下3个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1.乌兰镇嘉靖园小区2号楼2单元;
2.乌兰镇恒泰家园小区4号楼1单元;
3.乌兰镇亨威铂悦小区9号楼1单元。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居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近7日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向村组(社区)、单位报告,配合做好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工作。
靖远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临夏州临夏市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全面精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风险扩散,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自即日起,将“东区街道关家台社区人和明苑6号楼3单元,
东区街道李孟社区银星怡景苑5号楼1单元、2单元,
东区街道李孟社区银星怡景苑2号楼1单元,
西关街道新兴社区西郊新村33栋1单元,
东关街道木场社区大发花园2期4号楼1单元,
西关街道华寺社区中安伊和名苑2号楼,
城郊镇木厂村果园片柏家庄寺南侧巷道,
东关街道水泉社区钢筋道道喇表匠楼,
东关街道河滩关社区橡胶厂家属楼1单元,
南龙镇南川村尕王家巷,
南龙镇四家咀村尕丁家西片尕丁家巷,
东关街道水泉社区雪羚水岸花都3号楼,
东区街道关家台社区静村小区5号楼1单元,
南龙镇滨河社区滨河景苑15号楼1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临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来源丨榆中发布、新临夏、七里河发布、城关发布、甘肃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靖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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