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萍,女,汉族,1958年10月出生,广东省连平县人,1974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广东省河源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2022年9月,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公开资料显示,张丽萍个人履历如下:
1974年10月--1979年08月,连平县九连山林场知青,历任场党委委员、政工股长
1979年09月--1984年02月,先后在连平大湖镇、内莞镇、县计生办工作
1984年03月--1986年11月, 在连平县妇联工作(其间:1984年09--1986年07在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专业干部专修科班脱产学习)
1986年12月--1987年06月,连平县委宣传部干事
1987年06月--1993年05月,连平县妇联主任
1993年06月--1995年05月,连平县民政局局长
1995年06月--1998年02月,连平县委常委 (其间:1996年09--1998年12在广东省委党校在职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8年03月--1999年06月,连平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9年07月--2001年04月,河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2001年05月--2004年05月,河源市计划生育局局长(其间:2002年02--2002年07参加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年05月--2011年12月,河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1年12月--2017年01月,河源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7年01月--,河源市政协主席
2021年2月退休。
2022年7月29日,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广东省河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丽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9月,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河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丽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丽萍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恣意妄为,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特许采矿权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丽萍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C15901520092@163.com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