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夏邑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
杜红星同志为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赵铁军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骆松枫同志为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常 征同志为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局长;
刘 伟同志为县公安局局长;
刘保证同志为县民政局局长;
杜光武同志为县司法局局长;
刘海涛同志为县财政局局长;
王 伟同志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尤宝剑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 猛同志为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胡文书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全华同志为县水利局局长;
胡序涛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姜海霞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王金安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局长;
郝桂芝同志为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贾素玲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经文涛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信 焱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刘淑华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彭松林同志为县统计局局长;
杨 松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留宪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刘筱旭同志为县信访局局长;
张黎明同志为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会议任命:
王 婵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项 伟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海峰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杨钦西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秋阳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 宁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岳 战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主任;
蒋 伟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勇战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盛 涛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琰琰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孔 平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赵利红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张建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杨雷功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来源:掌握夏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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