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各区教资认定公告陆续发布中,今天上午小店区也发布了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资认定公告!
来看看一些重要信息吧!
一、认定教师资格范围
1.户籍在太原市小店区(含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学府园区、唐槐园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太原市小店区(含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学府园区、唐槐园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太原市小店区(学校注册地在小店区辖区范围内,含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学府园区、唐槐园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太原市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居民。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可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教师资格时间
2021年申请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9日9:00至4月30日18:00。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6日至5月14日,地点为小店区政务大厅四层(龙城大街75号)。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并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现场确认地点:小店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4层(龙城大街75号)。
为提高现场确认工作效率,请申请人按照以下时间参加现场确认。5月6日、7日现场确认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5月8日、9日、10日现场确认小学教师资格人员;5月11日、12日、13日现场确认初中教师资格人员;5月14日现场确认补换发教师资格人员。
三、认定教师资格条件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除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外,申请人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普通话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体检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由申请人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或自行选择在我市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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