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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肇州县法院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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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1日至8月25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肇州县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0月9日,市委巡察组向肇州县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凝聚整改共识及合力

肇州县法院党组自觉把接受巡察落实整改作为第一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把“两个坚决维护”体现在扎实推动巡察整改的行动上、工作中,坚持以上率下,逐级压实责任,瞄准问题症结及运行机制,注意把握“三个导向”促进整改落实见效。

(一)坚持巡察导向,让接受监督成为常态。结合反馈问题,党组一班人在思想根源上有了极大促动,在接受理想信念进一步洗礼的同时,倍觉责任艰巨、使命繁重,更加坚定贯彻落实新时代法治思想的信心和动力,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坚决从党组书记做起,每一位党组成员务必恪尽职守、秉公用权、务实为民,努力兑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庄严承诺,坚决从问题入手,立足源头、改进措施、构建机制,全面整肃班子队伍,强力规范司法行为,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研究和解决处理好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新问题,让文明司法成为习惯,让维护司法公平公正成为常态。

(二)坚持整改导向,让问题纠改成为常态。面对巡察反馈的三方面14类一般性问题,院党组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并尽快落实整改,改进推动工作。院长姚鹏方在巡察反馈大会上向巡察组作出表态,一定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成立了院长任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副组长,相关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门领导组织,并在政治部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整改工作推进落实。在院党组的强力安排部署下,先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分解落实整改任务,全面启动整改工作。整改推进中,建立整改台账,严格台账管理,推进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稳步推进落实。落实整改工作期间,院长亲自参战、督办,工作办公室倒排工期、实行问题销号管控、瞄准症结难点跟进定位消除,做到有措施、有佐证、按时限完成,实现问题报结一个彻底销号一个。反馈的14类问题中,经分解细化后共有30个,其中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24个,目前已经完成整改28个,仍有2个需长期进行的具体问题在持续整改中;巡察组共提出整改意见建议5条,已落实完成意见建议5条;巡察期间提出立行立改问题22个,已完成整改22个。

(三)坚持问题导向,让执纪问责成为常态。通过巡察,使我院工作得到了全面体检,面对发现的问题、指出的毛病、提出的建议,班子上下逐一认领,并对号对位深刻反思反省,这既有思想层面的肤浅、也有执行层面的懈怠、更有贯彻落实中的错漏及误区,反映出我院在履行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一级党组织在履职尽责方面欠账还很多。在落实整改工作中,全院上下结合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制定可操作的整改措施、在改进问题中收到实际成效,努力构建起切实管用的体制机制,全面落实反馈意见建议,转变工作局面,坚持刀刃向内,落实“两个责任”和推进“一岗双责”,强化执纪监督,认真做好整改落实中的执纪问责,强化日常工作监督管理,敢于向不良行为作斗争,从严整肃队伍风纪,严厉惩处不廉洁不公正司法行为,强力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努力在问题纠改中树立新时代人民法院新形象。

二、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全面扎实落实整改工作

肇州县法院党组严格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立足从具体问题抓起,从突出问题改起,精准发力、真抓实改,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一)党组履职担当不到位,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有差距方面

1.着力解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不积极问题。

一是抓好省市委全会精神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围绕学习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市委全会精神的要求,对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策文件,对于能够后补传达的,由各责任部门利用上班以外的时间逐一组织认真学习传达;对于已经传达或认真学习过的,提供文字及影像资料予以证实。抓好学习制度执行,及时组织集中学习,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各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积极运用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指导审判执行工作有效开展。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行跨域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办案、微信接访等便民举措,兑现“打官司不求人”承诺,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整改中,姚鹏方院长从认真履行职责入手,并于11月份组织全院干警大会集中补学2015年以来省市委全会精神,原文复学会议精神,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并在实践中按时按要求做好贯彻落实,运用文件精神指导审判执行工作,保证工作实效性以及理论指导实践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按要求组织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对于没有开展的活动进行补课,由姚鹏方院长牵头,克服疫情因素影响,利用节假日或休息时间进行系统补学,如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落实。重新部署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开展工作;深入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增强全体干警权责意识、宗旨意识、廉洁意识。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压实各级领导主体责任。11月份,院督察室组织全院干警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学习大会,传达实施方案、对“三释”警示教育专题整治活动具体内容进行专门安排部署并解读学习,同时要求干警撰写张坚、姜国文等警示案例的学习并写心得体会,干警权责意识、宗旨意识、廉洁意识有所提升。三是强化理论中心组学习。对于存在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有名无实,学习笔记造假问题,每位班子成员认领问题,未学到位的补学补记。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遵照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充分运用文字、图片、实物等作为档案资料,确保理论中心组学习全程留痕,要求每位成员都要有学习笔记。结合实际召开专题学习会,对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策文件,第一时间组织集中学习,推动学习成果转换为工作实效。整改中,为进一步强化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讨论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于10月26日,姚院长带头组织中心组学习,会议进一步扩大人员,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也全员参会共同学习县委、市中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明确今后一定严格执行好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做好学习规划和组织实施,做到学有记录,学有所用,有效指导司法实践。四是强化学习活动的组织开展。切实加强真学真干,强化务实学风,组织开展集体学习活动,督促做好学习笔记,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每次党组集体学习要提前下发学习资料,并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合理设置讨论题目,每次学习专门安排1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核心发言,强烈要求每位参学人员都要有学习笔记,结合审判执行以及加强政法干警队伍建设等,交流座谈研讨,提出解决矛盾问题对策措施,提高集体学习的实效性。整改中,班子成员进一步强化集中学习,并组织全院干警通过“学习强国APP”“龙江干部APP”等网络软件开展网络学习。注重发挥党支部作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按时按要求做好集中组织学习,做到学有所记、不定期检查学习记录。大家在学习文件精神的同时,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广泛讨论,积极促进干部队伍的新一轮头脑武装和思想武装,形成了学习氛围。

2.着力解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存在盲点,瑕疵案件责任追究不落实问题。

一是加强案件评查并适时追责问责。对本院案件评查认定为瑕疵的案件,依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启动追责程序,予以追责。对2015年以来瑕疵案件主审法官予以追责问责,一般瑕疵案件主审法官予以通报批评、对重大瑕疵案件主审法官予以通报批评,年终绩效奖金予以降档处理,并在院内张榜通报予以警示,广大法官的责任心得以增强。组织审判长、员额法官再学《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内容,并结合司法实践严格落实,促进民事审判不断规范、提质增效。认真执行司法责任制管理相关规定,适时开展案件评查,根据案件评查决定及时跟进追责问责。通过质量评查,强化案件责任导向,定期通报评查结果,做好督促学习、警示提醒,将评查结果作为审判人员绩效评价和任用考核的重要内容。民事主管院长组织全体民事审判法官召开瑕疵案件通报和业务学习专题会议(督察室列席),会上对瑕疵案件审判员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向民事审判法官进行警示提醒。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积极创造各种条件,鼓励、激发和保障干警学习。二是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并认真执行。重新改组成立“肇州县法院专业法官委员会”。涉及发回重审案件、重大社会影响、影响营商环境等类案件,必须经专业法官会议专门研究。严格按照《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规定,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职能,对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进行专门研究,把脉定向。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业务指导、风险研判、答疑解难、审判监督的作用,提升案件质效。在重组专业法官委员会以后,先后召开专业法官会议3次,研究讨论案件12件,对案件的业务指导和风险研判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专业法官会议审判监督作用得到提升,专业法官会议职能作用得到应有发挥。今后工作中,一定认真落实专业法官会议规定,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的积极作用。

3.着力解决院党组号召力、凝聚力偏弱问题。

一是加强从严管理,纠改作风问题。姚鹏方院长主动担责,在党组扩大会议上做出自我检讨并对工作及整改情况提出目标和努力方向,强化对班子成员的要求,保持应有的表率作用,做好自己,表里如一,管好队伍,努力为班子队伍建设贡献力量。班子成员及庭室长,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核实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自身建设。党组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定期交流,使领导干部真正起到模范带头作用。院党组多次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会,每位党组成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反思,并就纪律、作风、号召力、执行力等方面群众中的不同反响检视自己,对于反馈问题逐一落实,逐项整改,大大提升了班子的凝聚力。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在进一步武装头脑,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增强业务知识、改进工作方法、强化自我约束,密切联系群众,扎实开展工作的同时,全面端正干警联系沟通工作态度,争取干警支持、理解和认同。探索建立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选树优秀典型,强化典型引领,发挥辐射影响功能和传帮带作用,调动和激发班子队伍积极性、觉悟性,突出正向激励,推动队伍建设向好发展。强化党建积极引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召开全院大会传达相关政策,并积极展开日常检查,全面提升干警的纪律意识。认真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进与干警沟通联系,密切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全院干警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提升。二是加强带头办案机制落实,发挥表率作用。改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发挥院长示范引领作用,把院长精力调整到主动承担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上来,通过院长办案带动质效提升、指导法官办案。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学习练兵、培训,积极创造各种条件,鼓励、激发和保障干警学习,促进业务提高和能力提升。对院长承办案件进行重新界定,分管院长只能办理分管部门的案件,院长办理提起再审案件,除重大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院长可以办理外,其他简单的案件院长不能充数办理。三是强化领导班子带头办案,制定《肇州县人民法院关于院、庭领导办案工作的规定》,此文件规定九条内容,详细规定了院领导案件审理范围,完善了院领导办案制度。按照新的规定要求,党组书记姚院长带头执行,积极办理涉政府类疑难执行案件,其余承担办案职能的院领导也都认真按要求办理重大疑难案件任务,切实起到领导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4.着力解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问题。

一是端正态度务实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党组推动,定期召开专题党组会议,听取党组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汇报,查摆剖析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问题,分析成因,研究解决措施。加强分管汇报述职,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严格督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日常推进,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日常管理,充分运用文字、图片、实物等作为档案资料,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全程留痕。整改中,为进一步强化意识形态工作的落实,院党组先后3次开会讨论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落实,其中11月4日召开专项党组会研究总结一年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研究下步意识形态工作。为准确了解和掌握干警思想动态,我院下发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调查问卷60余份,全面了解我院干警意识形态动态,积极组织爱国主义教育考试,提升干警意识形态素养。在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突出做到:在领导层面从院长做起,每位分管班子成员都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常抓在手,并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在干部队伍层面,全面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地位,保证意识形态工作的有效运行开展。二是规范审核严密文稿资料审核程序。由姚院长对主管文字材料的研究室负责人进行了专题警示谈话。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业务学习,严禁照抄照搬。各项工作如实开展,按步骤抓好推进落实,及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抓实材料校核,杜绝低级错误。全面自查文稿,将问题方案、总结等尽快修改完善。加强系统学习,增强认真负责意识,坚决杜绝摘抄搬用文章现象。三是做好补正纠改。针对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总结中存在的问题,积极组织干警开展文书撰写相关培训,提高撰稿人、核稿人的工作责任心。对2015年以来的工作方案、工作总结进行细致排查,及时修正相关错误,重新完善相关文件,以低级错误触及干警痛点,全面汲取教训。认真从源头抓起,进一步规范文件审批流程,做到严格把关,从严审批,做好文稿校核,每个文稿不达到质量标准不付印、不发布。

5.着力解决主责主业不聚焦,审判质效低下问题。

一是瞄准案件质量问题,做好全面整改。对于业务能力不强的法官,停止办案权限,组织培训学习。通过约谈问责策动,院党组约谈了杨国夫并根据其案件审理情况,规劝其辞去专职审委会委员职务,杨国夫递交辞呈并已于12月7日被免除专职审委会委员职务。通过逐一约谈案件质效不高的法官,并积极落实案件月通报制度,各项弱项指标逐渐上涨。二是全面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督促院庭长依法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主动监督,确保“放权不放任”。通过质效指标牵动,紧抓25项质效管控指标,按周按月督促推进办案,并在数字法院系统按月通报,以刻不容缓的劲力,抓办案提质效,全院办案整体效能有了极大提增,有的专项指标已居于全市法院上游。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强化类案检索,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三是加强审判能力建设。通过组织推动,进一步提升案件质效,审管部门组织全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参与的业务培训,姚院长亲自参会,并提出工作要求,有效激发了办案动力。下步工作中要加强法官业务素质能力的提升,加强法官执业培训,发挥好精英法官的传帮带作用。要加强法官干警党性历练和执业理念教育,强化悉心履职,忠于法律、忠于事实、忠于人民的职业操守,秉公依法办案。要坚挺法官纪律规矩意识,讲求原则立场,自觉抵御各种风险挑战,杜绝六难三案,围绕案件质效指标抓落实,所办案件均能够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仍然存在,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方面

6.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有反弹倾向问题。

一是强化“四风”问题整治。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主动担责、履职尽责、严肃问责意识,院党组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及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批评、纠正、处理,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干警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坚决查处法院领导干部贪污受贿、失职渎职和审判执行人员以案谋私、充当诉讼掮客等问题,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条,有效推动“一案双查”。通过集体学习领会中央各项重要指示精神及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压实各党组成员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主动担责、履职尽责、严肃问责意识。党组书记、院长姚鹏方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主动约谈审判工作存在问题的法官。对“存在侵害群众利益”的几位法官,经党组讨论决定停止办案,通过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并处理苗头性的问题,净化法官执法环境和政治生态,夯实党组责任基础。通过院长办公会议,对存在违纪问题的7位执行干警严肃问责,并在全院范围内召开警示教育整顿大会,直接教育违纪人员,警示全院干警,坚决斩断利益链条,既提升干警的廉洁意识和自我约束力,也体现院党组对不良风气作坚决斗争的决心。二是强化形式主义问题整治,执行案件实行一案一合议,合议笔录杜绝使用填充式模版,避免雷同现象发生。开展常态化卷宗评查,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不严不细拖拉问题进行通报整改。组织法官助理、书记员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卷宗质量。整改中,执行局针对以上问题召开专门会议,由督察室人员列席,全局进行集中反思学习,加强执行干警责任心和自觉程度,强化执行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全面增强干警责任心,认真为文稿负责,不投机取巧,不文过饰非。由执行部门专门形成规范化制度,绝不允许运用固定填充式模板,杜绝因此导致的执行裁定文书低级错误的再发生。三是强化官僚主义问题整治,部分干警对待群众“冷横硬冲”,由院长对存在反映问题的三位法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责令其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自身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高思想认识、端正态度,从严整改,对业务能力低、工作效率低、疑难案件推脱不办,经过提醒谈话仍不改进达不到工作要求的责令退出法官员额。严格流程监督、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对故意拖案不办法官进行批评教育、谈话提醒。反馈问题后,经院长谈话提醒,已经对杨国夫停止分案;对李春喜、曲春兴停止办案组织处理。集中整治党员干部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方面突出问题。重申保持在司法实践中不断端正干警的群众态度,提高为民司法主动性和能动性,要求每一位法官要积极营造个人转变司法形象的小环境。整改期间,通过院长警示教育谈话,责令三位法官重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使全院审判人员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杜绝官僚思想,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对普遍反映“无故拖延审限、对当事人合理诉求视而不见”的杨国夫、李春喜、曲春兴三位法官停止分案,给全院法官提出了严正警醒,表明对审判队伍的严格要求和绝不允许法官存在官僚思想的立场态度。

7.着力解决依法履职意识欠缺,违法办案多发问题。

一是规范履职不规范行为。落实法官办案回避制度规定,落实案件审限制限的要求,排查办案程序中的风险点,促进案件程序公正。认真落实拘管缓免刑事政策,治理司法不廉洁、不规范行为,提高刑事审判质效。针对违反制度规定和审限要求的情形,进行核实确认,查处违规违纪情形,纠正不规范行为,全面排查回避事项和超审限问题,提高刑事审判案件质效。二是问责不依法履职责任人。针对以上问题,审管部门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谈话,组织办案法官对回避制度、审限规定、判罚规定进行专门学习。对于违反回避制度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对杨国夫办案不回避事项,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并对其停止分案;对办理刑事案件的汤锐进行了提示谈话。严格审限制限管理,加强与监察机关和办案单位协调,对影响审判期限的情形,办案机构应出具检察建议或案件延期审理意见,同时县法院对于审限管理进行严格把关。三是强化刑事案件保证金管理,院党组已经形成落实整改的决定意见,刑事审判庭认真执行重新规范的取保候审工作流程,尤其在办理取保候审期间,对于收取的被告人取保保证金加强管理,发挥好认罪认罚刑事政策的社会调剂作用,做好保证金退还以及罚金收缴的程序管理,杜绝直接划转行为,避免引起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合理怀疑。为完善工作协调运行,今后一定要注意加强审判监督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发生;加强提示提醒,严格执行规范化操作流程,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及时谈话提醒;加强监督问责,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及时予以问责。

8.着力解决严重侵害国家和群众利益问题。

一是规范案款资金管理,杜绝不协调情形。对刑事审判完毕后,生效判决涉及罚金刑的罚没款一并落实收缴。无法收缴的转入强制执行程序。协调刑庭、执行局多部门协作配合,实现应缴尽缴,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加强监督,对收缴罚金款项及时上缴国库。将罚金收缴状况纳入绩效考评内容,增强干警主动性和紧迫感。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刑事案件生效后由刑庭将可执行财产刑制作执行申请书,由立案庭立案后及时转入执行局执行。过去一年,我院执行局已立罚金案件460余起,已追缴罚金172万余元。为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制定了“肇州县法院关于建立涉案款项管理协调联动机制的意见”,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收缴执行罚金,应缴尽缴,努力降低国家资金流失。二是规范执法办案流程,杜绝办案随意性。针对部分法官办案随心所欲,不负责任,枉法判案,甚至对案件当事人“吃拿卡要”问题,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对有“苗头”倾向的干警及时进行提示提醒,对枉法裁判人员坚决查处。整改中,由姚院长就此问题对办案人进行了提示谈话,同时责令其作出情况说明、督察室核查,未发现承办人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问题。案件已经经过市中院发回重审并结案,案件当事人均服判。民事审判部门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审判业务,审判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有所提高;针对重大瑕疵案件问题,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落实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规定,对认定为重大瑕疵案件的承办法官进行严肃通报批评、绩效降档、对通报内容进行公示,在全体法官当中引起强烈反响,每位法官表示都不会再掉以轻心。二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管理,针对瑕疵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以瑕疵案件问责通报倒逼法官业务能力提升,努力提高案件质量。年度绩效考评中,已经对责任法官张某绩效位次排名予以降档处理。整改中,通过组织学习审判业务规范,在提醒提示法官规范履职的同时,促进了全院法官业务能力的提增。

9.着力解决执行乱象丛生问题。

全面整治执行不规范行为。对消极执行、乱执行、执行款管理混乱,甚至有干警公然收受当事人财务、克扣执行款、索要回扣问题,进一步规范执行要求,提升执行效率,对消极执行、乱执行、收受财物、克扣执行款、索要回扣等问题严肃追责。一是纠改李某某不规范执行问题,由院长对责任法官进行警示谈话,并责令其说明情况做好执行工作落实。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第一时间将可执行款项冻结,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责令其说明原因,确属可执行未执行消极执行的予以严肃问责。严格落实“一案一账号”制度规定,防止案款体外循环,失管失察。整改中,对两起未予执行的案件立即执行,其中一起现已执行完毕,另一起案件5906.02元虽未冻结成功,但已得到案件申请人谅解。待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财产时即可予以执行。通过执行内部召开全体执行干警大会(督察室派人列席),对巡察整改问题提出严格要求,全体执行干警务必提高认识,坚决杜绝消极执行、乱执行、收受财物、克扣执行款、索要回扣等问题,对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不廉洁问题予以严肃问责,整肃执行队伍风纪。我院对收受当事人转发红包的7位执行干警作出政务记过处分,并召开全院干警大会进行案例警示专题教育。二是问责王某某不按程序解除失信黑名单问题,对办案人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办案人工作进行调整,调出执行局不再参与执行工作。召开全院警示教育活动,并在执行局内部开展“规范化执行”专门学习。通过案例警示教育,不断强化监管深度,规范干警办案纪律,促进了执行行为的进一步规范,百姓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有所提升。三是整治执行款户混乱问题,执行款应发未发29笔300.2万元,最长滞留时间长达955天。由院长就此问题对时任执行局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要求其进一步规范管理,全面整改执行工作现状,把问题事项彻底剥离清楚,尤其加强执行案件款户管理,杜绝打乱仗现象。建立在账未发放执行款明细,逐案逐笔落实到每位办案人,逐案逐笔审核,无特定原因应依法及时发放,具有特定原因的,经层级审核履行延期发放审批。当事人下落不明或不自动领取的,立即查找、动员领取执行款,当事人明确放弃的,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提存。在今后的执行案款发放过程中,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制度,加强监管,防止案款体外循环,失管失察,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发放。定期排查执行款应返未返原因,除具有正当事由外,一律于到账之日起一个月内发放,对逾期未发放且未办理延期审批的执行法官给予批评教育。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督促执行法官及时认领,依法发放执行款。整改中,通过建立执行发放款明细,我院执行部门逐案逐笔落实到每位办案人,逐案逐笔审核,经对29笔案款进行排查现已发放执行款13笔,共计280420.41元,未发放的16笔执行中,当事人拒绝领取2笔,共计197067.8元;等待程序结果3笔,共计631057元;联系不上当事人及当事人在外地3笔,共计136424.73元;拍卖余款,已公告,至今不领取1笔,13581元;破产分配款,部分申请未来办理手续4笔,共计1619048.17元;双方协商中的1笔,53777元;执行案件多,申请执行人数众多,执行标的巨大,执行回款数额少,继续执行,统一发放的2笔。所有29笔款项详细信息均已明确,后续执行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案逐人落实,做到台账清晰,销号管理。下步工作中,针对执行款户不清、人员信息不明等打乱仗情形,严格落实“一案一账户”制度,加强监管,防止案款体外循环,失管失察,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发放。对29笔案款进行按照排查分类情况,分别做好跟进督办落实。

10.着力解决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发问题。

一是整治采购不规范行为,杜绝铺张浪费。针对定点采购物品价高、办公场所重复维修、虚列事实套取现金等问题,由姚院长对综合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谈话,尤其对重复维修、采购物品价高、虚列事实套取资金等情况,要全面汲取教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避免国家资金浪费现象。要求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一定要完善日常管理,在自行采购中,做好“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杜绝铺张浪费。及时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加强监督管理,进行自查,对重复维修等问题严肃追责。整改中进一步完善了办公用品采购机制,做到货比三家,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选择物美价廉的办公用品,节约办公费,截至2020年12月1日,办公费同比2019年节支7.04万元。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协议供货货物及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均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采购目录外及集中采购限额下货物,严格实行比价制度,并将询价单、比价单装订入财务票据,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节约经费。严格规范办公场所维修审批制度,对于办公场所维修项目实施干警上报、综合办公室主任初审、主管院长终审的多重审批制度。今后在财务管理方面,一定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做好财务收支管理,把握好采购领用管护等审批流程,抓好开源节流,杜绝奢侈浪费现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二是规范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堵塞管理漏洞。由姚院长就此问题对综合办公室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尤其在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工程质量缺乏应有的监督管控,导致问题发生。由财务部门立即进行自查,核查账目,对是否多付款项作出详细说明。加强固定资产入账管理,严格执行《肇州县人民法院经费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确保及时准确记录国有资产的存量、结构、分布和增减变化等情况。对于第三方评估工程造价,法院进行跟进核实,以达到报审价和设计结果相近,规范法院财务管理。完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以保证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整改中,我院办公楼及宿舍楼维修项目工程预算价格为509.8万元,肇州县审计局审计核定价格为467.1万元,截至2020年11月我院实际支付工程款375万元、支付农民工保障金14.4万元,总计支付389.4万元,尾欠工程款77.68万元。尾欠工程款项应为县财政资金解决,待资金到位后,我院将严格按照肇州县审计局审计认定金额支付工程款项,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在以后的预算实施过程中,我院将对各个项目加强管控,严格落实绩效管理,严格监控项目实施情况,加强内控职能,保障资金使用成效。

(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深入,基层党组织建设软弱涣散方面

11.着力解决“两个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一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落实。完善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督责任清单等材料,压实纪检监察责任。如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建立纪检工作报告制度。院党组每年召开专题纪检报告会议,每半年听取一次纪检工作汇报。把当前现有的责任清单进行再传达,落实到位。整改中,因司法体制改革因素的影响,我院纪检部门领导一直未能配备到位,正在与县里协调人员调配事宜,以解决兼职履职难题。整改中,督察室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强调以后每年度按实际工作经院党组研究制定相关材料,决不搬抄。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责任,完善2020年度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督责任清单等材料,约谈各部门负责人,将廉政警示谈话纳入日常管理。二是强化执纪监督责任落实。按照编制匹配纪检工作人员,严肃纪检工作流程。对于开展警示教育典型案例通报的,务必要求当事人员到场参加,瞄准“身边事反而教育不了身边人”问题,提高惩戒教育的针对性。坚持举一反三,对重要岗位人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重点管控,在常规工作开展中,排查问题,摸排线索,强化工作开展针对性及惩治教育整体效果。整改中,纪检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已纳入院内工作计划,领导配备由县委研究决定,届时纪检部门人员实力将得到完善加强。当前,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全力积极履职尽责,严格落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措施,对受处分人员的通报,要求当事人务必到场参加,对处分的两批次8人,均落实全院大会并进行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了惩戒教育的针对性。畅通举报渠道,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和来院反映等多种方式反映问题,同时督察部门不定期检查庭审、窗口、安检等工作,在常规工作开展中,排查问题,摸排线索,强化工作开展针对性及惩治教育整体效果。三是强化重要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在有效监管的成效上下功夫,努力变被动管理为干警自觉遵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深入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增强执行干警权责意识、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对法院窗口服务、庭审规范、安全保卫、纪律作风进行明察暗访,对已被通报过的法院干警“回头看”,对再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推进纪律作风检查常态化,增强法院干警自我约束意识、遵规守纪意识。整改中,重新组织开展“以案三释”警示教育,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强力打伞破网》,并书写心得体会,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执行干警权责意识、宗旨意识、廉洁意识。通过对纪律作风散漫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法院窗口服务、庭审规范、安全保卫、车辆、纪律作风进行不定期检查,增强法院干警自我约束意识、遵规守纪意识,全院人员遵章守纪状态显著加强。今后努力从加强与上级组织部门及县委沟通,争取配备纪检组长,为开展工作提供人力保证。强化纪检工作务实开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持续走深走实,强力推进。

12.着力解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先后制发《肇州县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的意见》及《关于肇州法院党支部设立党小组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后,从严规范了组织生活纪实,规范党支部工作运行,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制度的记录内容、格式和频次,从严规范组织生活纪实。规范党支部工作运行,以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为抓手,把支部党务活动落实到位;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和“两学一做”常态化为契机,采取讲党课、观看专题片、专家辅导、交流研讨、现场参观等多种方式,丰富“三会一课”载体,增强学习趣闻性和吸引力。严肃党内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认真落实党内各项工作制度。针对存在的党建资料后补造假问题,全院上下系统反思,院领导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重视,转变重业务轻党建现状,各党支部务必做好党建基础工作。由姚院长对党总支部书记进行专门的提示谈话,并责令其对出现尚未开展的内容作出详细说明,并认真整改。坚持以开展标准化党支部创建活动为抓手,把支部党务活动落实到位,做好谈心谈话,按期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努力在强化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改进党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总支部组织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监督指导等方面狠下功夫,切实把党建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推动肇州法院党建工作向好发展。院党组对各支部书记也予以了足够关注,并要求各党支部一定按照党务工作要求,把工作做扎实,不流于形式,认真做好。尤其在今后绩效考核中对党支部书记考核提档一级对待,对党务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贴心支持。二是严密党务工作流程。严格遵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办事,认真执行发展党员经过会议研究决定制度,杜绝流于表面、走形式。各党支部按期正常开展组织生活会,常态、动态掌握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参会情况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整改中,为进一步规范党员的管理,我院积极正视存在的问题,并与县直属机关工委沟通,在今后发展党员过程中坚决杜绝流于表面、走“纸面程序”现象的发生。新发展的2名预备党员,严格遵照发展党员工作流程补正材料,认真执行发展党员会议研究制度,发展党员工作扎实规范运行。

13.着力解决党组议事决策功能缺失问题。

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完善党组会议制度,重大事项不经党组讨论不能启动运行或执行。一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尤其是选人用人要做到有动议、有方案、民主推荐、集中决策,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和考核条例、民主推荐工作制度。整改中,院党组进一步重申三重一大事项,并认真执行,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过党组会讨论决定,并且对于所属公布事项告知全院。在今年近期新一轮干部提拔工作中,经过党组会研究决定,呈报中院审核,由市中院报省院报备,省院报备批复作出之后,逐级呈报县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之后,然后县委组织部履行组织程序。对于评先选优以及绩效考核等,全部采取先民主后集中方式确定,组织组织人事程序进一步正规化。二是积极协调对宿舍楼和食堂进行合理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要求,努力争取盘活闲置资源,通过公开招标,争取尽快将食堂投入使用。在宿舍启用上,出于对县域外干警住宿考虑,减轻外地干警的住宿负担,但鉴于我院所处位置的特殊性,使用效果不好。整改中,我院宿舍已部分启用,由老同志牵头带领外地干警回归寝室。已启用食堂部分设施,为加班干警提供用餐场所,保障用餐环境干警、卫生。食堂为物业管理政府采购项目的附属项目,现该项目正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政府采购流程,待政府采购手续履行完毕,我院将全面启用食堂,为全院干警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今后要努力在干部队伍管理和福利待遇保障等方面,积极为干警做实实在在的事情,把好事办事,实事办好,增强干警满意度。

14.着力解决队伍管理松弛涣散问题。

一是强化依法治院落实的执行力。严格落实现有规章制度,让制度切实发挥出规范作用,认真解决制度空转、制度执行不坚决、不彻底问题,促进班子队伍管理机制体系强力规范运行。深化制度执行监督,对落实制度不到位的予以追责问责。整改中,不断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责令长期拖拉办案相关人员作出检讨,对于社会反响严重的相关法官停止其办案权。关于案例警示教育处分落实不好的情况,督察室在巡察开展以来发生的身边案例,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及时宣布处分决定,并由所在部门进行反思,处分落实立竿见影,对违纪人员予以应有惩戒,对干部队伍进行及时警示和威慑。二是增强班子带动,改进司法作风。加强班子团队建设,每位班子成员认真检视自己,团结进取,立正风、树正气,切实发挥团队核心带动作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懂纪律,守规矩,作表率。加强纪律检查,对工作作风散漫人员及时谈话提醒,涉及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对涉黄赌毒人员从严落实问责。对重要岗位人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多提醒、早提醒、早预防,防止违纪违规行为发生。整改中,班子成员在深刻检视反思自身问题同时,努力正本清源,在认真整改的同时,告别不文明不规范行为,当先锋作表率。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党章》《准则》《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提高干警思想认识、端正工作态度。通过督察室对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纪律作风警示谈话;对近期工作作风散漫的两位干警进行提醒谈话,杜绝散漫工作态度,进一步加强我院纪律作风建设。通过对涉毒干警作出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等相应处分,督察室对其警示约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处理决定予以通报等一系列工作,增强全体干警“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三释警示教育,纠正干警思想懈怠不进取、作风散漫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三是加强办公办案场所管理。划分审判法庭区域卫生管理范围,完善卫生管理规定,保持审判法庭卫生整洁。规范警用物品重点区域管理,采取分类储存摆放,按期除尘清理,做到整洁有序。加强监督检查,对卫生管理不到位问题,及时提醒,拒不整改的严肃问责。整改中,进一步完善卫生管理制度,根据现有保洁人员数量制定卫生责任区,做到每日清扫两次,保证公共区域整洁。加强卫生检查,各审判法庭由使用庭室自行打扫卫生,由综合办公室及督察室联合检查,对卫生不合格的庭室进行通报批评及限期整改。安检大厅卫生及警械由保安人员负责,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检查,如卫生不合格、警械摆放不规范将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如屡教不改将上报院领导对保安人员开除。为法警队配备装备室,各种警械严格规范收纳,保证警械功能良好,取用便捷,保障司法警察的战斗力。三是强化问题即行即改。7月22日巡察动员会召开期间,对两名干警未按要求收看会议视频问题,由院党组予以问责,分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和诫勉谈话处理。及时组织召开全院警示教育大会,强化干警工作纪律要求,真正让广大干警汲取教训,开启了县法院全面正规开展案例警示教育的新阶段。不断加大作风纪律检查,提升干警自我约束意识,对依旧我行我素出现问题的,坚决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督察部门加大日常作风纪律检查,进一步提升干警自我约束意识和遵章守纪本领。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肇州县法院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不断规范司法、整肃队伍、履职担当,积极做好巡察整改与案件提质增效及全院工作紧密结合,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深入发展,打造基层法院过硬司法队伍,以钉钉子精神落实巡察整改,以巡察整改实效取信于民、体现对党忠诚,在致力于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伟大征程中奋进前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肇州县法院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459)8516830

邮政信箱:黑龙江省肇州县人民法院督察室

电子邮箱:zzxfydcs001@163.com

中共肇州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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