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一切罪恶都有痕迹,而发现这些痕迹的人,正是公安队伍中刑事技术人员,他们在每一个犯罪现场,寻找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今天我们给您讲述法医的故事。
2017年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某村
一处民房失火
屋内发现一具女尸
由于存在人员伤亡,当时这件事情在周边村屯影响很大。作为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支队痕检照相大队的曲延,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开展痕迹勘查工作。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刑事技术支队 痕检照相大队 大队长 曲延:当天居民报案称他们的邻居李某家发生了火灾,邻居们到现场救火之后,发现李某已经在家中死亡了。
李某家是一个平房
李某就倒在她家的西卧室
身上被焚烧得非常严重
死者李某是一名将近六十岁的独居老人,女性。平时和屯里屯亲也没啥过节,家中突然失火,大家还都帮忙来救火。到底老人的死,是意外?还是另有蹊跷呢?法医的鉴定结果,让人大吃一惊!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刑事技术支队 法医大队 法医 曹甲卓:把尸体运送到解剖室我们进行尸检,在她的头部发现多处锐器砍击伤口,得有三十多处,颅骨骨折、脑组织挫伤出血,最后确认死因为颅脑损伤。
法医尸检证实
被害人李某是先受到重创死亡
最后才遭遇了这场大火!
不难想到,
放火的目的必然是为了毁灭证据!
通过对现场的遗留物、足迹等细微的痕迹,做全方位调查,最终结合现场发现的各种可疑痕迹,曲延推演出了几种嫌疑人进入现场的可能。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刑事技术支队 痕检照相大队 大队长 曲延:案发后大门锁是锁着的状态,通过我们在现场勘查发现的痕迹物证,分析嫌疑人应该是从大门西侧翻墙进入院内,强行拽开房门进入现场。
被害人李某家屋门把手变形的痕迹,足以支撑嫌疑人强行拽开屋门的推测。沿着这个思路继续分析,嫌疑人进入现场后,与李某发生厮打,李某死亡后,嫌疑人放火烧毁现场。那么,在厮打和放火的过程中,嫌疑人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果然,曲延等勘查人员很快就在现场发现了一个可疑的烟头,和烧掉一半的木质镐把。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刑事技术支队 痕检照相大队 大队长 曲延:发现这个烟头,粘附在被害人手掌上,我们分析有可能死者死前在地上有一个挣扎、划动过程中粘在了手上,烟头是林海灵芝牌的,通过走访,被害人抽的不是这种烟。
另外,在起火中心点发现的烧毁一半的木质镐把,本应该是在仓房里,可它出现在案发现场,这种位置的反常也引起了曲延的注意。随后,烟头、镐把以及屋门把手,被送往实验室做进一步检查,很快就得到了一个令人惊讶的结果,这三样物品上的痕迹,都直接指向同一名男性。
韩某四十多岁,他家离被害人李某家不足百米远,这些证据无疑证明,韩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当侦查员找到韩某了解情况后,案件似乎又进入到了僵局。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刑事技术支队 痕检照相大队 大队长 曲延:韩某爱人证实,发案期间他都在家里,韩某对这个事也是矢口否认,他说事发后还帮助救火,也说之前有一次去李某家借过气管子,也在她家抽过烟,他说的这些也合乎一些情理。通过对他的询问,他就把我们在现场发现的痕迹物证都否定了,只能说明他到过现场、拽过门、抽过烟。
韩某说的这一切似乎也都说得通,同时在调查中发现,韩某与李某并没有任何仇怨,再加上两人的年纪悬殊,存在特殊关系的可能性非常小。同时,被害人李某家中的钱并没有被拿走,这也排除了为财行凶的可能,韩某也不具备明显的作案动机。即便是所有疑点都指向韩某,如果没有铁证,一切就都只是猜测。这时,曲延又做了进一步的分析。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刑事技术支队 痕检照相大队 大队长 曲延:我们就分析如果是韩某作案,从死者受伤的状态来看,他的手上应该沾有死者的鲜血,而且量还不会太少。
曲延决定以此为突破口,进一步寻找韩某作案的证据,假设真的是韩某作案。他行凶后,一定会处理自己身上的血迹,甚至连衣物都会销毁。当时正值冬天,村子里家家烧炕,侦查员首先想到,销毁衣物最可能的方式,就是放进自家的灶坑里。果然,通过搜查侦查员在韩某家灶坑下,发现了衣物焚烧后留下的金属件。而后,曲延又做了一个更大胆的猜测。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刑事技术支队 痕检照相大队 大队长 曲延:他有没有可能洗手之后,把水倒在哪里了,我们就在他家厕所附近,提取了一些倒过的污水后结成的冰,就给它刨下来了送去检验。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刑事技术支队 DNA大队 民警 李蒙:基本上两天不眠不休的时间,在试验之后从中得到了死者的DNA。
这无疑成为了这起案件铁一般的证据
面对这个结果
韩某对自己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嫌疑人韩某指认现场】
敲这个窗户跳进去的,我说姨心里憋屈跟你说两句话,然后她就喊我就害怕了,我抢锤子她嗷嗷喊,我就害怕了,拿刀把她砍了。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刑事技术支队 痕检照相大队 大队长 曲延:韩某交代,案发当天晚上他跟妻子发生点矛盾,他心里挺憋气,他自己又喝了一缸酒,他就想去哪发泄,就想到了被害人李某,因为李某独居在家,他了解这个情况。
当时李某对深夜来访的韩某十分防备,在所谓的聊天过程中,李某试图驱赶韩某并且呼救。一时冲动的韩某就对李某痛下杀手,而当时韩某的妻子跟朋友在家聊天,没有注意到韩某离开。
案发后,韩某回到家中将衣物处理掉,第二天突然想到案发现场可能会留有自己的痕迹,于是就再次前往被害人家中,找来了棉被、镐把等助燃物品将现场引燃,试图消灭证据。通过韩某的交代,一切细节都与曲延等勘查人员先期调查分析结果完全吻合。
-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刑事技术支队 痕检照相大队 大队长 曲延:只要是一起案件现场,或多或少都会留下痕迹物证,怎么去发现、提取、分析,最终证实犯罪,这里就需要我们勘查人员多动手,勤动脑,在现场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
任何犯罪现场都会留下痕迹,这是曲延一直以来秉承的理念。靠眼睛去观察,靠头脑去分析,通过现场的蛛丝马迹抓住犯罪嫌疑人的铁证,这是曲延等刑事技术人员最大的欣慰,也是对被害人最大的告慰。
来源:龙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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