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的是让人无比心痛!既然已经排除刑事责任,那么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幼儿园肯定是需要承担,再者就是说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是需要引起重视。幼儿园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积极配合孩子家属处理该事件,积极主动进行职责范围内的赔偿,给家属一个交代。
12月2日下午3点50分左右,湖北荆州,一名年仅六岁大的男童因排练元旦节目从幼儿园的四楼护栏处不慎坠落,当场殒命。事发第一时间当地教育部门、公安及救护人员赶到现场进行紧急处置,但也还是无力回天。据悉,该名男童是幼儿园大(2)班的学生,原本排练节目并不是在四楼职工之家,是因为当天下雨才转移到四楼去进行排练。
当时六岁男童刘某某进入外走廊后,从钢化玻璃护栏处掉落,在幼儿园也被责令停园整顿,如此来看孩子的坠亡与幼儿园之间有着莫大的联系。既然四楼是职工之家,那么也就是说这是作为生活场所,而孩子们的年纪尚小,又是四楼,怎么能够随意的让他们进入呢?
或许说圆方当时是考虑到场地不够用问题才会将孩子们拉到四楼职工之家去排练,但是没有考虑到危险所在!生活区相对于教学区存在的安全隐患自然是比较多。因为这是一群年幼无知的孩子,他们是没有能力辨别危险与否,园方既然将孩子们带到此处进行节目排练,那么就必须要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像这样的问题发生后悔已经是没有用了!毕竟这个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悲剧一旦上演,只能说又是一个家庭,从此陷入无尽的沉痛当中。像这样的一些特殊场所,真的是需要极具责任心的人进行工作才行,对于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一定要提前得知,毕竟孩子突然离去,父母是无法接受的!
安全意识提高的对象是我们所有人,除去本次事故当中的幼儿园工作人员,还有就是父母们也要从小就要对孩子的安全意识进行教育。高楼上切勿随意靠近护栏,谨防危险发生,因为孩子不可能永远都在大人的眼前活动,要学会防患于未然,让他们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身为人父的我无法想象,六岁大的孩子在幼儿园坠亡!收了钱,不求能够将孩子教育好,但至少对于他们的生命安全问题要做出保障。像这样的意外事件,很难让人接受,其他的办学机构也要做出反思,平日里就应该自检自查,排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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