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典型案例》(第二期),4家企业被责令停业整顿。
典型案例曝光
12月3日,罗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从事冷链食品经营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时,对未按照疫情防控应检尽检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落实“五个必须”责任的4家经营企业依法依规采取了责令停业整顿措施。
1、罗庄区长久冷鲜肉店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该店1名从业人员未履行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义务。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店停业整顿2日,责令该店从业人员限期进行核酸采样。目前,人员已核酸采样完毕。
2、罗庄区新天大猪肉专卖店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该店负责人及2名从业人员未履行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义务,购进的冷冻猪去骨去皮前腿肉等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规定进行备案,也未将有关信息录入山东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系统。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店停业整顿2日,责令该店负责人、从业人员限期进行核酸采样。目前,人员已核酸采样完毕。
3、罗庄区诚信放心肉专卖店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该店负责人及1名从业人员未履行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义务。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店停业整顿2日,责令该店负责人、从业人员限期进行核酸采样。目前,人员已核酸采样完毕。
4、罗庄区陈家放心肉专卖店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该店1名从业人员未履行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义务。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该店停业整顿2日,责令从业人员限期进行核酸采样。目前,人员已核酸采样完毕。
各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五个必须”(必须提前24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情况,必须实现全程可追溯,必须严格防疫消杀和人员防护,必须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必须严格应急情况处置)要求,切实承担起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防止疫情由物及人传播。
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市和各县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举报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举报电话:
市冷链专班 0539-8607192
兰山区专班 0539-5250186
罗庄区专班 0539-7086556,7086161
河东区专班 0539-8080339
郯城县专班 0539-6377875
兰陵县专班 0539-5201333
沂水县专班 0539-2230126
沂南县专班 0539-3255181
平邑县专班 0539-2103182
费 县专班 0539-5796509
蒙阴县专班 0539-4810010
莒南县专班 15725786719
临沭县专班 0539-2060082
高新区专班 0539-7118599
来源:临沂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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