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来源:清风栖霞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扶贫工作纪律,发挥以案促改作用,营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浓厚氛围,现将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违规违纪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蛇窝泊镇东荆夼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海杰骗取农村低保待遇问题。
2012年7月,时任党支部书记林海杰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篡改姓名、隐瞒信息等方式为其父亲办理农村低保,截止2019年8月共领取低保金29325元,全部用于其个人消费支出。2020年6月,林海杰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西城镇南路家沟村党支部书记范会成违规发放低保救助金问题。
2014年至2016年,南路家沟村共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43200元,其中16500元按照规定发放给低保户,剩余26700元违规进行二次分配,发放给其他困难村民。2020年11月,范会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蛇窝泊镇柳林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德志违规替换危房改造名额问题。
2012年,柳林庄村将本村村民李某某列入危房改造名单,但李某某已自费提前完成危房改造。李德志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下一批危房改造对象张某某顶替李某某名额。2020年11月,李德志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扶贫领域典型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甚至漠视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的成色和质量。
通报要求
今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的收官之年,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贯彻落实好上级和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扛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抓紧抓实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查处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违规违纪行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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