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进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要点摘编
省政府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落实房租
减免政策工作的补充通知
甘国资发考核〔2020〕124号
【关于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减免政策】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
责任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7-6398912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
民办学校扶持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甘教财〔2020〕12号
【关于疫情期间民办学校房租的减免政策】减免房租的对象为承租国有企业和国有单位写字楼、商铺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指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幼儿园)。减免标准为免除上半年3个月租金。
责任科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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