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到 一则重要的消息:兵役法要修订了!11月27日,全国人大发布消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于12月22日至26日在北京举行。
届时,将会审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兵役法修订草案的议案。
如此,一部关乎着军队发展建设、关系到军人个体成长的法律,即将修订!
显而易见,《兵役法》牵涉到的方面真是太多太广了。
今天,我们主要聚焦兵役法修订,与“军士的逐月”有关的信息。首先,要强调的是,兵役法修订的消息,早就明确了——在今年6月底下发的《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当中,兵役法修订草案位列第11位。
如今,在退役军人保障法已经审议通过、且将在1月1日正式推行的情况下,在《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加紧推进的背景下,终于将兵役法修订草案的审议,提上了国家的日程。
现实已经表明,兵役法的修订其实势在必行——兵役法上一次修订,是在2011年底,距今为止,已经9年了。
在过去的9年时间里,我国方方面面飞速发展,军队大力推行改革,不少新出台的规定政策和法规,已经与当前的《兵役法》有不符之处。
比如,在最新的规定文件里,“士官”一词已经走进了历史,取而代之的是“军士”。
即将修订的兵役法,首先是要将“士官”这个称呼,改成“军士”。比如,从2020年开始,征兵制度也出现了变化,从原先的“义务兵每年一征一退”,变成了如今的“每年两征两退”。
再比如,2021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退役军人保障法》,军士将会拥有“逐月领取退役金”这种安置方式,这一点,一定也是兵役法修订调整的重点内容之一。
还是那个老问题——到底服役多少年,军士才可逐月?
目前为止,最新的说法是——逐月领取退役金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兵开放,主要目的,是想让服役时间较长、贡献较大的退役军人,多一种退役安置的选择,更好地帮助退役军人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所以,继续发问:到底多少年,才算是“服役时间较长”呢?关于这个问题,江湖上流传甚广的有15年、16年、18年、20年。再长……估计很多人就要放弃了!
其实,对于军士群体来说,按照目前的情况的话,如果定在16年以上,他们也是很遗憾,甚至是绝望的。毕竟,四级军士长最多只能到16年,再往上,就是高级士官了,这是一道巨大的坎不谈,成了高级士官,也意味着全新的发展前景,觉得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所以,流传的有15年、16年、18年、20年,到底哪一个才更加可靠呢?首先,我们应该有这样一个认识——接下来,服役年限,较之现在,应该都是会被延长的。按照这个说法,我们参考原先军官才有的自主择业年限20年、改革期间放宽到18年,未来的逐月,应该不至于低于这个标准。至于,到底是18年还是20年?考虑到逐月要给大多数人“跳一跳、够得着”的希望,因此,逐月不至于像现在高级士官那么难。
如此说来,就只有延长服役年限一条路可以走了!具体如何延长呢?江湖上有这样一种传言:把初级军士和中级军士的每一个任期,都延长1年,也就是说——以后,一级军士4年,二级军士4年,三级军士5年,四级军士5年,再加上义务兵2年,正好20年。
这种每一级都延长1年的计算,纯属江湖传言,完全是为了给大伙推导出一个“20年可逐月”是可行的结果。如果真的这么干的话,20年逐月对于大部分军士来说,只要想干,应该都是有希望的。
不过,这里面也存在一个比较明显的问题——对于已经是二期士官、三期士官、甚至是四期士官的,该怎么弄呢?这些人即便按照新的规则,干满中级军士,也干不到20年了呀!如何解决呢?是该那10个字出场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也就是说,对于不受影响的义务兵、尚未转成二期士官的一期士官来说,以后可以按照20年来;
对于可能会受到影响的二期士官、三期士官和四级军士长,或许可以降低年限同时降低比例的方式,让他们享受到政策的红利。这些,只是笔者综合网友的反馈、结合此前政策的特点,给出的一些分析和猜测。这样的解决办法,基本上可以打到60分了(满分100分)。
当然,笔者更加坚信,在即将修订的《兵役法》以及正在抓紧推进的《退役安置条例》中,一定有更加优化、更加合理、更能够令广大战友满意的解决办法!让我们一起期待和静候《兵役法》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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