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天泽物业公司向业主公开物业信息的函
铁岭天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是浅水湾小区业主,按照《民法典》、国家《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的规定,现要求你公司向浅水湾小区业主公开如下信息:
1、天泽物业接替天水物业继续服务浅水湾的变更过程,天泽物业与浅水湾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签订的物业合同全部内容及业主表决通过物业合同内容的表决情况。
2、2018年5月1日天泽物业合同到期后,与浅水湾社区签订的物业合同内容及业主表决授权社区与你公司签订合同的授权书。
3、公开你公司服务浅水湾期间所有业主共有部分经营与收益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如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利用业主共有部分布线组网补偿费收入,通信基站租金,电梯广告收入,门杆广告收入、车位出租收入等。
4、按照《民法典》第934条规定,公布你公司的物业服务项目、项目负责人、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维修基金使用情况。
5、浅水湾绿地养护记录,绿地恢复情况及。公共道路维修养护记录,电梯等公共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年检记录。消防应急预案。
6、公共水电费支出情况。水电费代收情况及收费标准。
7、物业费收支情况,人员工资、公共部位及公共设备设施维修保养支出情况明细。
8、关于你公司私自安装电梯卡,是否经过三分之二业主表决同意的。
请你公司30日内(2020年12月30日前)向浅水湾小区业主如实公布以上信息,如不能如实向业主公开公布以上信息,我们将有权拒绝向你公司支付物业费。
浅水湾小区业主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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