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热点楼盘优先向无房家庭销售
成都发布新政,无房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福音。
11月24日,成都市住建局、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规定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
购房者先据实填报相关信息,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登记系统将给予购房者“购房资格预审码”,预审具备资格的家庭凭码登记。选房将根据户籍、就业、社保等进行排序。
此外,《通知》还提及,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放弃已选购房源达到2次的,自其第2次放弃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购房资格的,取消其购房资格,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今年以来,成都多个楼盘出现万人摇号现象,过热的楼市也让成都成为了重点关注对象。7月24日、8月26日,成都两度成为被约谈的参会城市。
继9月14日成都出台“房产新政15条”后,这也是时隔2月之后出台的又一次楼市调控政策。
二、杭州、深圳、南京发布,多地出台无房家庭购房新政
现阶段,中央对楼市定调“房住不炒”,大环境下,刚需客群、无房家庭受到政策的青睐。截至目前,全国已有杭州、深圳、南京等地出台了关于无房家庭的优惠新政。
01
杭州:无房认定更明确
9月4日,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土地市场、住房贷款、税收政策、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无房家庭认定方面:
《通知》调整了无房家庭认定标准,明确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热点项目管理方面:
《通知》还加强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的销售管理。对热点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方案,加大无房家庭房源倾斜比例,房源倾斜比例达到80%的商品住房项目,无房家庭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住房,自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02
深圳:积分摇号,无房家庭优先
热点城市深圳也传出了“积分摇号、无房家庭优先”的消息。
深圳宝安区的华强城市花园项目是新政之后深圳“按积分”诚意登记销售的项目。
根据方案的积分规则,共分3个积分项,分别为在深购房情况、户籍情况、在深缴纳社保情况,诚意登记资格审核积分为3项积分之和。
在深购房情况项中,在深无购房记录,可得50分;在深有购房记录但现名下无房,可得40分;在深已有1套房,可得10分。值得注意的是,已婚需查夫妻双方在深购房情况,如夫妻双方任一人在深有购房记录则为40分,夫妻双方在深均无购房记录为50分。
可见,无房家庭在摇号中占有优势。
03
南京:优先保障无房家庭的刚性需求
7月22日晚,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发改委、南京市公安局等七部门深夜联合发文,堪称南京最严楼市新政。
其中,重点提到要优先保障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的刚性购房需求,商品住宅项目向本市户籍无房家庭提供每批次不低于30%比例的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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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建部发声,指导未来住房制度方向
从各地新政可以看出,目前楼市依然是坚定“房住不炒”的方针不放松,11月18日,住建部转载解读文章,将住房制度与城市更新挂钩,更是指导了接下来住房制度的方向。
完善住房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着力解决住房结构性供给不足的矛盾,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一)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因城施策,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健全政策协同机制、省部市联动机制、监测预警机制、市场监管机制和舆论引导机制,建立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房地产市场调控评价考核工作,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一条明确指出房地产市场的长效机制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三稳”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是政策调控的关键词。
(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以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为出发点,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小户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结合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是值得肯定的,由于城镇棚户区及一些老旧小区聚集在城中心,对其进行改造后不仅提升城市面貌,还加大了城区的保障房供应,能更好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此外,我国的租赁市场并不成熟,租赁市场乱象多,监管不严格,制度不健全,但十四五规划《建议》仍大力推进租赁市场的发展,随着近几年租赁市场的发展经验,未来的租赁市场规范性更足,如长租公寓政策将会更加完善,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或成趋势。
(三)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以住房需求为导向配置土地资源,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给,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以需求定供给、以效益定供给的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土地与房地产市场息息相关,土地的合理化供应能促进住房市场的平稳,此外,以住房需求配置土地资源,可很大程度上提供土地效益,避免土地浪费。
(四)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缴存范围,覆盖新市民群体。优化使用政策,为发展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服务水平。住房公积金曾掀起一波取消波澜,本次完善住房制度中提出扩大缴存范围,覆盖新市民群体,代表短期内公积金不会取消。
(五)提升住房品质。完善住房建设标准规范,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提高住房设计和建造水平,建设功能完善、绿色宜居、健康安全的高品质住房,不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近几年,随着房企高周转的战略目标,频频出现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维权的现象,其中不乏一些龙头房企,也逐渐受到政府的重视,本次明确提出加强住房品质,加强质量安全,改善住房条件,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住房品质将会有所提升。
综合来看,主要提及了要因城施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快完善包括公租房、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在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给;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提高房屋建造及质量监管水平等,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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