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清除车辆安全隐患,强化辖区车辆源头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郑州交警四大队查获两起存在安全隐患违法上路大型车辆。
2020年11月12日,交警四大队接到支队转总队通报逾期未检验有行驶轨迹车辆豫AP976*号大型普通客车,该车于2020年11月6日在河南省开封市境内高速S82郑民49KM+900M东向西出南苑站有行驶轨迹,经查询该车为河南万豪旅游汽车客运有限公司,该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状态为逾期未审验,为“9.28”重大事故后,政府要求召回车辆之一,该车存在极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通知后, 交警四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车管中队民警康国玺与辖区办事处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联系,得知办事处一直与该车实际车主进行沟通联系,动员其将车辆召回封存,彻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后来交警四大队民警与办事处工作人员共同对该车主做思想工作,讲利弊,经过连续一周时间的沟通,该车主同意将车召回封存。11月26日交警四大队与办事处人员共同将该车辆押送至河南省中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该车辆封存并进行下一步报废处理,彻底消除该车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2020年9月29日山东菏泽市东明县警方在执勤过程中查扣豫AU311*号大型货车,因其是公安部逾期未年检重点监管大货车,山东警方与郑州交警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情况,山东警方对豫AU311*号大货车进行处罚后放行。2020年10月,交警四大队五中队与豫AU311*号大货车现任车主取得联系告知其车辆未完成检验前不得上路行驶,但车主无视民警劝告,仍偷偷上路行驶。
2020年11月份,公安部通报豫AU311*号逾期未年检重点大货车10月21日在山东省菏泽市东明县有行驶轨迹。根据公安部指令,11月27日交警四大队五中队民警李荣全、辅警陈琦赶赴山东省菏泽市,经过认真排查,细致查找,将公安部通报逾期未检验上路行驶的重点大货车豫AU311*查获。由于豫AU311*号大货车是国三柴油大型货车,按照相关规定,该车已达到淘汰标准,车辆无法完成正常审验。因车辆上路存在极大的隐患,车辆将按照相关规定拆解并强制报废。
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的危害:
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二、发生事故无法理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三、一旦上路将被查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第四项,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将被处罚款及车辆暂扣。
四、因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五、报废机动车因没有参加保险,且车辆也不值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大多驾驶人无力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交通提醒: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驾驶员请尽快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法行为,消除隐患,在上路行驶时,请务必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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