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88岁上海老人将300万房产赠予照顾他的水果摊主一事持续发酵。
根据目前的舆论走向,大多数网友站队支持水果摊主,痛斥老人家属,称他们不照顾老人,一牵扯到死后房产的时候,这些“小丑”就全跳出来了。
然而经过这些天多家媒体的深度报道以及知情网友的爆料,事情绝非这么简单。
老人
很多网友通过他的近期采访视频,认定“老人思路清晰、讲话清楚、能够对自己负责”,不像是痴呆的状态,事实果真如此吗?
事实上老人从2017年开始就被确诊为老年痴呆了。仔细分析老人表达的观点,他的主观的意见实际上非常大,甚至呈现出一定的偏执倾向。
在老人看来,他的亲戚全是坏人,全都在窥伺他的房产。小区里的老太婆也全都是坏人,他们都不安好心。居委会曾经要为老人办理居家护理,被老人回绝。因为这个“居家护理”可能正是老人嘴里的“不正经老太婆”。
老年痴呆最常见的2种表现:1、老人忘记子女、家人。2、老人把身边所有子女都视为仇人,每个人都要谋害自己。自己套入自己设想的“剧本”里。
据家人反映,2017年老人摔倒住院那一次是转折点,老人表现出明显的偏执症状,已经把家人视为了仇人,拒绝任何家人探望。外甥女称,实际上他们本是一个非常和谐温暖的家庭。
老人是否被摊主洗脑,变成只认可摊主来照顾,这点需要证据,不能妄下结论。但是目前的情况就是老人只接受摊主照顾,家人想照顾,被老人骂出来,社区想安排,被老人拒绝,这家人表现得非常无奈,他们不是不想照顾老人。
家属
根据上海知情人的爆料,老人这个房子本身就是动迁后而来,是老人的几个姐妹“让给老人”的,家属从头到尾就没想过和老人去抢什么房子。老人所谓的抢房子可能就是老年痴呆带来的臆想偏执。
家属这次跳出来,不是为了争房产。首先她们认为,事件被曝光后,因为摊主的大量谎言及带节奏,让这家人遭到了全网辱骂,这对她们不公平。
她们真正的诉求是质疑摊主,在拿到房子之后还能不能好好的照顾老人?家属的疑问是有道理的,在上周居委会就透露,老人不穿裤子在小区里走,还是小区居民给送回了家,试问如果对老人赡养照顾到位,怎么会发生这种情况?
水果摊主
很多网友不明真相,就通过水果摊主的面相,认定他很正直,但是他从始至终都在撒谎。
他称老人住院家属没有人来探望,是自己一个人把老人送进医院。事后被家属打脸,明明是家人送治的老人,出钱出力,怎么变成了家人完全不管?
摊主后来又改口了,称是老人清醒以后,家人才不来探望他,而且摊主撒谎称海南的妹妹没时间来探望老人,但实际上海南的妹妹明明来探望了,有照片为证。
双方对峙的时候,他还质问家属,我住进来以后是不是你们都没来过,直接被家属呛到没声:不是我们不来,是你住进来了我们来不了了。
老人在2017年就已经被诊断为老年痴呆,但是摊主面对媒体采访谎称老人是一周前才老年痴呆。因为如果老人有痴呆病,就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这对他极为不利。他撒谎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公证的时候老人不是糊涂的,老人签协议是自愿的。
目前得出的结论是:1、家属没想抢钱分房子分遗产,这些都是摊主的叙述中给大家“营造”的印象。家属从没放弃过老人不想照顾他,而是老人精神偏执不允许他们登家门,他们无法照顾老人。
2、摊主在多个场合多次撒谎,其目的就是为了能顺利继承这套房产。他频频撒谎向老人家属泼脏水,这样的人品值得质疑。同时他一直试图在“鼓励老人对抗家属”。
3、摊主通过照顾老人获得相应的回报,这是应该的,值得肯定。但是不能抱着某些目的以“照顾”为由去获取“巨额财富”。这个性质是不一样的,要区别对待。
家属最终提出的诉求是,她们必须搞清楚,老人是否是在意识模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稀里糊涂的签了协议。其次,摊主把房子拿到了,如果他不好好履行赡养义务怎么办?拿什么来制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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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赠300万房产水果摊主发声:这房子我拿的心安理得
近日,88岁上海老人将300万房产赠予照顾他的水果摊主一事还在持续发酵。
昨天,老人的几位家属跟水果摊主碰了面,双方展开激烈争论。
老人其中一位妹妹指着小游的鼻子质问,我们家属有你说的对我哥哥这么冷漠吗?哥哥住院我们有没有去?你说清楚!我们只要公道,不要东西!
小游辩解称,老人住院的时候你们确实是去了,我说的是老人清醒之后,你们再也没有人来看过了。
该事件此前的背景是,这位独居老人老伴和孩子相继去世,他一个人孤独的在上海一套价值300万的房子里生活。据老人的描述称,他的远房亲戚跟他十分冷漠,几乎不来探望他。但是这些亲戚,都在算计着他的家产,叮嘱他早点写遗嘱。
他楼下的水果摊主看到老人可怜,就担负起了照顾老人的重任。老人把这一家人接到自己家里,组成了一个临时家庭。小游把老人照顾的非常细致体贴,老人对小游的一家也充满了感激之情。
3年前,老人带着摊主在公证处办理了意定监护(指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定临终监护人处理后事),老人去世后,他所有的财产包括300万的房产将全部继承给小游。老人就是想趁自己意识尚清时,让摊主一家当自己的监护人。
听说房子转给了外人,老人的亲戚们炸了锅。三年来,亲属们对于老人将名下财产、金银首饰等陆续交给新任的水果摊主一事都有知情,也没有干预。但得知老人赠房,他们担心这并非完全出自老人本意。
老人其中一位外甥女抱有非常的怀疑的态度,“当舅舅做了这样的一份意定监护的时候,是不是真能够让他享受到他应有的一些权利?”
亲戚们拿出老人的医疗报告,称老人已经患有老年痴呆,所以小游继承300万的房产是不能受法律保护的,这个事不算数。
目前对于小游来说非常不利的一面是,老人的痴呆非常严重了。他已经把之前说过的把房子转让给小游的事忘得干干净净。
小游当面问老人,你以前说要把房子给谁?老人一脸诧异的问:房子不是拍卖了吗?小游听完后满脸的无奈。
小游出示了除了“意定监护”公证材料外的另一份关键材料——“遗赠扶养协议”材料。以证明老人之前确实把房子给他了。
小游和老人的亲戚当场对峙,他拿着照片对亲戚们说:我照顾老人整整三年,没有一餐不让他吃饱的,你看看他的大小便是不是都是我来伺候的。你们又对老人做了一些什么?
小游目前的态度非常明确,他精心赡养了王老伯多年,获得老人赠予的房子心安理得,所以他会非常坚决的把这套房子留下。同时他会继续履行赡养义务,一直到给老人送终。当然他也不会排斥老人亲属前来探望。
上海老伯将300万房产送楼下水果摊主!独居噩梦:最害怕的是临终无人
■ 01
余生只信陌生人
最近在看一个很特别的纪录片——《和陌生人说话》。
最新一期“余生只信陌生人”,有关一位上海老伯。
他的故事总结起来特简单,就一句话:
在临终前,老伯把价值300万的房产和全部积蓄,都送给了楼下卖水果的摊贩。
听到这个故事,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
我觉得可能不容乐观。
老人,巨额财富,非亲非故的陌生人。
这几个词,似乎完美构成了一场骗局的关键要素。
别急。
这个故事,没那么俗套。
被赠予巨额财产的水果摊贩叫做小游。
几年前,他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来到上海,一家人就住在水果摊旁的简易棚里。
早些年间,老伯的爱人去世,家中只有患有精神疾病的独子。
身边的人都觊觎他的财产,老伯不愿意多打交道,只对小孩还稍微亲和一些,时不时给小游的孩子买买玩具,带他们出去玩。
一来二去,他们也就变得熟络起来。
不久后,和老伯相依为命的独生子意外猝死,他不知所措,就去找了小游帮忙。
小游二话不说,陪着老人去了火葬场,帮着他一起买墓地,安葬儿子。
但到了这一层,老人也还是不那么信赖他。
直到有一次,小游意外发现老伯昏迷不醒,把他送到了医院。
亲人因为路途遥远等其他事务,不愿意赶来照顾他,于是小游就一边朝五晚九地忙着生意,一边还要空出时间照顾老伯。
出院后的某天晚上,老伯突然来到了水果摊旁的简易棚前。
他带着自己所有值钱的家当,包括房产证、存折、电脑、戒指等等。
他说,想要把房子送给小游的女儿,并诚挚地邀请他们一家,住到自己家来。
一个特殊的家庭就此组成。
他们一起聊天、吃饭、散步.......共同生活,照顾彼此,像真正的家人那样。
不久后,在一个律师邻居的建议下,小游和老人去到了上海普陀区公证处,签订了意定监护。小游就此成了老人法律意义上的监护人。
可能有人会觉得疑惑,意定监护是个啥?一起过日子不就行了,干嘛非得走个法律程序?
别急,先想下这两个问题:
假如老伯需要进行重大医疗手术,谁来签字?
假如老伯去世,谁来替他处理尸体、料理后事?
第一个问题,显然作为“陌生人”的小游,是没有权利签的。
至于第二个问题,物理意义上的收尸小游当然可以做到。但假如丧葬机构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呢?一个非亲非故的陌生人,最简单的手续都没办法办理。
所以,他们不仅需要在物理上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必须在法律上有所关联。
意定监护,刚好在这一层面为之提供了便利。
对很多人来说,这个概念可能还有点新,大概解释一下。
在公众号”和陌生人说话-腾讯新闻“中,是这样定义意定监护的:
“意定监护就是在你头脑清醒的时候,指定一个人作为你的临终监护人,这个人可以和你没有血缘关系,也可以不是你的法定继承人。现在,这份委托经双方同意并公证后,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在公证员李辰阳看来,意定监护最重要的目的,是实现被监护人真实的个人意愿。
这个政策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种情况上:
重大医疗手术无人签字,医疗康复无人照管 ;
入养老院被拒 (如果没有监护人,养老院会担心老人万一将来病发,没有人支付费用);
无人收尸;
有了意定监护,上述事项,都可以避免。
当然,人人都想人生中的一些重要节点,能由孩子或者亲人参与。
然而现实往往不如人愿,或是像老伯一样,意外变成孑然一身,亲人远在异地;或者是兄弟姐妹太多,监护权互相推让,谁也不想承担;还有甚者,追求的不是监护权,而是老人背后的财产。
这个时候,意定监护的用途就体现出来了。
被监护人自己找寻到合适且信赖的监护人,将自己的未来托付给对方。
■ 02
没钱等于没戏吗?
可能会有人提出疑问,这个政策,看起来是为有钱人设置的。
毕竟上海老伯有300万的房产,如果他只是个拾荒老头,楼下的水果摊贩,就不一定会愿意成为他的监护人了吧。
并不是这样的。
意定监护可能和钱有关,但钱一定是最无关紧要的因素。
现实中,普通人甚至是底层人士之间的互相照顾,也不少见。
《余生只信陌生人》中,就有这样一个例子。
现年57岁的王明,在一次脑梗病发后,请求房东做自己的监护人。
他的监护要求并不高,只是要求房东不时来查看一下自己的情况,如果病了就送医,死了的话,替他收一下尸。
在公证处,尽管公证员一再强调王明身无分文,房东仍然决定要签下“意定监护”的同意书。
非亲非故的两个人,为什么愿意缔结这样的条约呢?
这背后当然有渊源。
王明在年轻时犯下了命案,23年后出狱时,父母都去世了。
因为身份特殊,很难租到房子,意外遇到房东一家人,同情他的遭遇,让他留了下来。
房东一家也不是富裕家庭。
女主人需要外出做家政补贴家用,男主人得了老年痴呆症后,她就免去了王明的房租,让他来帮忙照顾自己的丈夫。
几人在这样的相处中,产生了深厚的情谊。
也因此,在脑梗病发后,他第一时间想到的监护人,就是自己的房东。
而房东,也并不打算拒绝这个请求。
导演是枝裕和曾经拍摄过一部名为《小偷家族》的电影,讲述的就是一群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像家人一样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电影的同名书籍中,几人曾经有过这样一番对话:
“父母是没办法选择的,照理说。”
“可是……像我们这样,自己做出的选择才更牢靠吧?”
“什么?”
“是什么呢……羁绊啊,羁绊。”
不论是上海老伯与水果摊贩、王明与房东一家、小偷家族......还有其他所有凭靠非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羁绊,都非同一般。
在这些人的身上,我们见识到了人与人之间纯粹的善意。
笔者当然也很为这样的关系而感动,但疑惑的点在于:我们能安心把自己的未来全然给托付“善意”吗?
毕竟,善意可以被伪装,更可以演变成恶意。
而且,比起“救命良药”,意定监护更像是一种无奈之举。
任何事情都有风险,意定监护也不例外。
其中最可怕的一种,就是选定的监护人心怀不轨。
频频发生的保姆杀人案,足以证明这种情况不是偶然。在唾手可得的巨额财富面前,人性根本经不起考验。
另一种,则更常见,也更让人沮丧。
那就是找不到合适的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先于自己而亡。
《余生只信陌生人》中,就提到了这样一群人——自闭症、精神或者智力残障孩子的家长。
为了孩子,他们操碎了心。不只是提前为孩子买好了墓地,更在意定监护的细则中,连孩子一个月要看几次电影,都想到了。
中国人向来不愿意“白发人送黑发人”,但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最大的愿望,反而是能够看着自己的孩子离去。
因为他们难以面对自己去世后,孩子无人照顾,或被照顾不当的局面。
这其中的一位父亲,曾经是企业高管,因为孩子得了自闭症,他选择辞去工作,在家全职照顾孩子。
他由衷地感慨,自己的家庭条件还算不错,尚且要面临很为难的处境,那些家庭情况一般的人,不知道要有多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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