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提二手房,却收到中介公司一纸仲裁书,要求赔偿12万元。
Z先生的买房过程,可谓是一部辛酸史,“中介内部撬单,搅黄成交”、“诱导签约”、“口头承诺不兑现”、“骚扰恐吓”、“被指跳单追讨中介费”...当下中介行业乱象,都被他碰上了。
据中介协会最新经纪人指数,当前二手住宅市场疲软,经理人对后市的悲观情绪有所加重。也导致当前中介行业恶性竞争现象频发,Z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二手买房人,交易要多个心眼儿。
01.
中介内部抢单
搅黄成交
今年5月初,Z先生趁着假期到天河公园附近二手小区东晖花园看房,在小区前直接找到链家(东晖分店)寻找房源。
△东晖花园
很快,他相中一套报价810万的9楼房源,希望议价至心理价位760万。
全程跟进这宗交易的陈姓中介将价格谈到780万,有意签约成交的Z先生,在这时却收到了另一位同门店中介的电话,该中介以他能把价格再谈到760万为由,吸引合作。
据称,这一提议被婉拒后,该中介调转枪头去做业主的工作,劝业主放弃出售。
最后,成交黄了。
02.
遭遇性质不明房源
2万定金被扣押
第一单被搅黄后,陈姓中介以“私签独家房屋”名义,撮合第二单成交。
该房源无法在链家官网查到,中介告知要以“租房”名义去看房。
看房当天,陈姓中介提前上楼与业主做沟通,看房后当天业主同意签约,双方签订了买卖协议,并支付了2万元定金。
看似顺利的成交,后面却是一连串戏剧性反转。
遭同店中介骚扰 索要中介费:Z先生又莫名接到陌生中介电话,其声称是这套房源的出租负责中介,指责陈姓中介争抢其资源,并开口要求中介费要分他一半。
就在中介内部拉扯的过程中,Z先生持续受到电话骚扰,并被放下狠话:“这套房你不可能成交的,你们不会落到好处的。”
卖家拒绝履约,并扣押定金:就在签约数天后,卖家直接反悔,并以申请仲裁为由扣押定金。一脸懵的Z先生才知道,这套房子属于业主夫妻两人名下,并未打算出售。事后这对退休老夫妇业主回忆,当天只有男业主在家,陈姓中介以“房价即将暴跌”等话术,诱导其出售。
签约全程,并无向买家说明这是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也没有仅一方签约合同无效的风险告知。
惨成“接锅侠”: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本是卖家、中介理亏,前者毁约应退定甚至赔偿,后者未规范操作被卖家指责也是其双方的事情。但面对卖家强硬态度,柿子找软的捏,中介又对Z先生下手了。
劝其主动签订解约合同,息事宁人,尽快要回定金。
一来二去,彻底被搞崩溃的Z先生选择了签下合同,“被他们如此差的服务惊到了!当时只想快把事情结束,再也不和这家店有任何瓜葛”。
03.
中介的嘴 骗人的鬼?
口头承诺信不得 反被追12万中介费
解约合同的签订,也为文章开头下了伏笔。
解约当天,Z先生留意到合同上第五条的条款:
意思是,即使解约,若再成交也得交中介费。
Z先生称,当时自己对这一条提出反驳,其认为自己正当履约,交易出问题是中介操作不当的后果,如今被迫解约,不可能签带有附加霸王条款。
他回忆,当时店长苦劝:“你想要马上取回2万元定金,就只有现在签解约,不然以后更麻烦了。那个条款是我们公司解约书的固定格式,很少真的追你要钱的,不会为难客户的。”
中介店长许诺:“为了表示我们这次工作不足的歉意,后续朱先生在链家成交房屋,我向总部申请减免2万元居间费用。”
一轮拉扯之下,心灰意冷的Z先生签下了合约。
事情说来也巧,后因家中女儿着急就读东晖花园幼儿园,Z先生进入了业主群求租。一来二去,又遇上了此前毁约的卖家。双方同意租房,在租房签约过程中,Z先生表示,才了解到老夫妇此前不卖的原因一是不满中介哄骗,二是即使要卖房也得7个月后才交楼,因另一处房产需要装修才能入住。
相谈甚欢的双方,互作让步,达成了买卖意向。但基于此前在中介门店遭遇的种种,双方均决定不通过该门店中介办理过户手续。
成交数月后,Z先生收到了来自链家法务部的仲裁书,要求其支付121500元中介费。
这笔费用是按照房产原价810万按照1.5%收取,此前中介承诺的:
中介费降低至1.2%,签署解约合同减免2万等一系列口头承诺,当然没有体现。
房源不明、个人信息被暴露,多个中介电话骚扰、被毁约却被逼签解约合同....据Z先生阐述中介在交易过程中BUG多多。
网易房产就此致电链家东晖店店长,其多次表示近期没有印象有这样的案例,具体情况不便回应。
另外,门店有严格规范,意向客户签约阶段,其他中介不允许给业主打电话。
更多情况也不便多谈。
△链家(东晖花园)门店
在Z先生看来,这是推搪。“我专门去找他对质过,当时他也不愿意做任何沟通。”
04.
整件事,买家可以避开这些“雷点”
律师意见:留证据是关键
故事说到这里,大家是否有点晕。
解约合同上这一条款是否合法?在被迫解约情况下,Z先生是否还要履行支付中介费?
中介口头承诺:只要解约以后中介费减免2万,中介费从1.5%降到1.2%,是否能应用到这次中介费索赔上,作为减免?
就此事我们咨询了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吴春爽律师,他指出关键需要证明是被迫解约,以及提供中介口头承诺的证据。
如果没有办法证明,是被胁迫的情形下签署该协议的,Z先生在解约以后还是要按照这个条款的内容,继续支付中介费。
对于口头承诺,如果中介否认,又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口头协议的情形下,很难将此前的费用减免约定用于中介费索赔。
截止发稿时间,Z先生仍在为此事做仲裁抗辩中。
回顾整件事,买家在这些敏感“雷点”,一定要打醒十二分精神,或能规避很多麻烦:
签约要谨慎!
合约签订要细抠条款,遇到损害自身利益的条款,不要听信对方的“口头承诺”,盲目签约。
签下名字就代表自己接受合同,后续走法律程序也百口莫辩。
关键承诺要录音、白字黑字协议为准
为尽快成交,中介往往以虚无的话术拉锯心理战,信口开河诸多让利条件。
如本案例中,解约当天中介门店扣上说减免2万中介费,这些内容大可作为备注信息,附在合同上。解约合同上的“备注”一栏,却直接写着“无”。就是利用了买家的大意。
无论买卖双方,都要始终谨记:没有白纸黑字的合法协议,说再多也没用!
遇到事情不要慌,按照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卖家毁约,中介违规,本理亏的是对方,但着急解决问题的心情导致Z先生接了“锅”。
理在自己,不听信中介甜言蜜语/危言耸听,依法解决才是最可靠。
不过目前二手交易法律上对这一块还没有相应的规定,更需购房者多留心眼儿,多留证据。吴春爽律师提醒,购房者目前可以向房管部门、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投诉中介的不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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