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风度天城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从入住小区开始,用电一直是临时用电,电费也是直接交到小区物业,当时每度电比国家电网高0.10元,去年11月小区更换电表,更换后,用户可直接把电费交到国家电网,今天,去物业办交物业费,物业告知从去年11月开始,要补交公摊电费,之前小区物业并没有公示业主需要交公摊电费,我想问一下,小区物业是否可以向业主征收公摊电费?如果合法,公摊电费应该怎么计算?
雁塔区政府现回复如下: 关于“小区物业是否可以向业主征收公摊电费”相关问题,雁塔区漳浒寨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表示物业可以向业主收取公摊电费。经雁塔区漳浒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风度天城物业负责人联系表示,根据陕价商发[ 2017]137号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通知》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已于2019年10月对风度天城小区电表进行了改造,并对公共区域安装了独立电表进行单独计量,改造后由供电局抄表到户。《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用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所以业主不得拒缴公摊电费。关于收费计算问题:市物发【2014】147号文件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照明、景观设施等其他公用水电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单独计量,严格按照水电价格政策据实分摊。物业公司根据2019年11月-2020年2月公共区域电表用电情况进行了统计,按照实际可收费面积及实际用电量收取公摊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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