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4起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如下:
当事人为四川康惠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过程中,出借公司资质,伙同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事先约定某公司高价中标,收受乔某某人民币4000元,属于恶意串通的情形。
据了解,四川康惠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0月和2019年6月,在“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竹园镇银沙村、河口村(贫困村)雷竹产业项目(第三批)”和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竹园镇银沙村、河口村第四批雷竹产业项目”的投标过程,出借公司资质,伙同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事先约定某公司高价中标,收受乔某某人民币4000元,属于恶意串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青川县财政局决定对四川康惠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以采购金额(两项目采购金额合计596.1007万元)千分之五,共计人民币2.9805万元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4000元。
当事人为四川绿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过程中,伙同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事先约定某公司高价中标,收受乔某某人民币2万元,属于恶意串通的情形。
据了解,四川绿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四川绿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在“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竹园镇银沙村、河口村第四批雷竹产业项目”的投标过程中,伙同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事先约定某公司高价中标,收受乔某某人民币2万元,属于恶意串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青川县财政局决定对四川绿环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以采购金额(297.8239万元)千分之五,共计人民币1.4891万元的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2万元。
当事人为广元天鸿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投标过程中,通过收买、伙同其他供应商等方式,协商报价,采取合谋行为,事先约定你公司高价中标,性质非常恶劣,属于恶意串通的情形。
据了解,广元天鸿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在“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竹园镇银沙村、河口村第四批雷竹产业项目”的投标过程中,通过收买、伙同其他供应商等方式,协商报价,采取合谋行为,事先约定你公司高价中标,性质非常恶劣,属于恶意串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青川县财政局决定对广元天鸿盛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297.8239万元)千分之七点五,共计人民币2.2336万元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为广元市昭化区惠宁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在投标过程中,接受乔某某授意,伙同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属于恶意串通的情形。
据了解,广元市昭化区惠宁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8年9月-10月和2019年6月,在“青川县竹园镇人民政府竹园镇银沙村、河口村(贫困村)雷竹产业项目(第三批)”的投标过程中,接受乔某某授意,伙同其他供应商,协商报价,属于恶意串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青川县财政局决定对广元市昭化区惠宁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作出处以采购金额(298.2768万元)千分之五,共计人民币1.491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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