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判处有期徒刑3年
高空抛物在近几年来可谓是屡见不鲜,因为高空抛物,给楼下居民带来了很多威胁隐患。
在江苏省无锡市,小区居民蒋某因为情绪不好,为了发泄不良情绪,在去年11月先后三次将水桶、杠铃、花盆从18楼扔下,不仅造成了两辆车的损坏,并且给当地小区居民带来了巨大的恐慌。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肇事者蒋某有期徒刑三年。
根据案件审理的检察官讲述,肇事者蒋某家住在6楼,因为工作上的不顺心,先后在2019年11月19日以及27日、28日晚,先后三次在该楼的18层进行了高空抛物行为。
事件发生后,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通过小区的监控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蒋某,并将其抓捕归案。归案后,蒋某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供认不讳。
今年4月,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蒋某提起公诉。
因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判处肇事者蒋某有期徒刑三年。高空抛物
高空抛物,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极大危害着社会公共设施安全以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抛砖砸死婴儿”这件事情经过每天报道之后,考空抛物问题引发了人们巨大的关注,在哀叹什么逝去的同时,对于城市居民“头顶安全”问题引发群众热议。高空抛物酿成悲剧
随着城市的发展,不少高楼大厦纷纷建起,楼层的增高,也意味着安全隐患的增大。
2019年6月13日,广东深圳一个小区内玻璃从高空坠落,砸中了楼下一个5岁男孩的头部,男孩在16日上午抢救无效死亡。
2019年7月2日,贵州贵阳市一小区内,一名10岁男孩从高空中扔掷灭火器玩耍,砸中楼下过路一名女子,导致女子当初死亡。
玻璃、菜刀、剪刀……这些高空抛下的物品,都成为了楼下过路居民的安全隐患。
高空抛物案件的审理
高空抛物并不是没有发现肇事者就可以摆脱惩罚的,高空抛物,案件审理是由连带机制的。
在2019年的那起10岁男孩被高空坠落的玻璃砸中导致身亡这个案件,警方对于肇事者展开了为期数月的追查。
最终受害者周某的父母将事发地点一侧二楼以上的数十户业主以及该楼的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众多被告人共同承担人身损害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审理,该楼的物业公司作为大楼的物业管理者,应该遵守物业服务规定,对于房屋以及配套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管理、维护等。
由于在10岁男孩被砸身亡之前已经发生过一起高空坠物案件,被告者一方没有办法证明自己当时履行过相关职责,因此,对于原告的损失要承担一定的陪产责任。
最后,法院酌定物业公司对原告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原告20余万元。高空抛物等于谋杀
高空抛物这件事,本就应该加大惩罚。因为从高处往下随意抛物,就是讲楼下过路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视作儿戏,罔顾生命的行为就应该受到惩罚。
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抛物,剪刀、菜刀、哑铃……这些物品本就存在极大的危险性,将这些东西从楼上抛下,明知道存在巨大的危险性还是选择这样做,算是一种变相的“知法犯法”行为。
而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高空抛物行为,应该不断完善相关规定,甚至可以明确故意高空抛物最高或以故意杀人罪论处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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