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是一件大事,一定要慎重。但是买房子的时候因为过程比较繁琐,所以一定要跟卖家协商好一切事宜,看好合同,因为出了事情一切都会以合同为主。而近日方女士就因为买房子的事情陷入了困境,自己付了66万的首付买房,后来房东不愿意再卖给她,还跟她索要20万的赔偿,这是什么操作?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来一起看一下。
据了解,方女士的房子是找中介买的,当时在中介的带领下,方女士看了几套房子,最终决定购买其中一套116万的房子。跟卖家商定好一切事宜以后,方女士就付了66万元的首付。本来一切顺利,但是在办理分期的时候,因为方女士的征信出现了问题,要再等两个月才可以。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方女士跟卖家签了一份承诺书,如果不能按时办理好就要在指定日期前付清所有尾款,另外再加一万元的利息。
后来在办理的过程中也是困难重重,当离办理成功只差一步的时候,卖家却突然反悔,表示不想再把房子卖给方女士了,要跟方女士解除房屋合同。更让方女士感到生气的是,卖家居然还向她索赔20万元。这让方女士不能接受,明明是房东自己提出来要解除合同,最后还让她赔偿20万的违约金,这是很不合理的。而对方表示双方已经签了承诺书,要在约定的时间之内办理好按揭,方女士已经超出规定的时间了。
实在没办法,方女士只能找中介帮忙,毕竟出了这样的事情,中介也是有责任的,当初如果能提醒她一下也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而中介并没有打算帮方女士,还表示:这个事情只能怪你自己。经过调解,卖家表示可以将违约金降到2万元,但是这样的结果方女士还是不能接受,最终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买房子千万要慎重,买二手房的时候能不找中介尽量别找中介,省的中间出了事情更麻烦。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你觉得方女士应该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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