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当下,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领导干部带头守法,本身就是最好的普法。要求干部、群众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要求全体公民做到的,法官就绝对不能自己先坏了规矩。领导干部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依法用权,依法行政,模范地遵守法律,人民群众才会心服口服,才会真心拥护。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形势之下,任何党员干部,想脱离法律的制约都是妄想,痴人说梦。
法律面前没有“避风港”,纪不择人,法不容情。纪律是刀子,法律是利剑。谁不严守规章制度,不严守纪律,就得被纪律铐住。谁不严守法律,谁就会陷入囹圄。纪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是口号,那是执法的最高准则。奚晓明,今年已61岁,不因为他年龄大,离退休不远了,就放马过去。不因为他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还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就姑息迁就,法外开恩。只有从严治吏,从严执法,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学法、守法、护法,全面依法治国方能得以实现。
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终将受到追究。(武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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