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单位有一部分工人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的。这部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是由我们单位先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支付给他们的。请问这部分人员的工资也要计入社保的缴费基数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使用劳务输出机构提供的劳务工,其人数和工资按照“谁发工资谁统计”的原则,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不直接支付劳务工的工资,而是向劳务输出方支付劳务费,再由劳务输出方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应由劳务输出方统计工资和人数;如果劳务工的使用方直接向劳务工支付工资,则应由劳务使用方统计工资和人数。输出和使用劳务工单位的缴费基数以谁发工资谁计算缴费基数的原则执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4 年劳动统计年报新增指标解释及问题解答的通知》(国统办字〔2004 〕 4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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