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
王立民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原党委书记、副所长王立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立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立民利用担任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挂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党委书记、副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和以交易形式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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