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成都最近出台了一个购房资格预审政策,也就是要买房之前还得查查你是否有资格。按规定来说认购人数超过三倍的话,楼盘的所有房子将有70%出售给无房用户,剩下30%出售给住房棚改户,也就是说如果100套房子超过300人认购的话,无房户和住房棚改户的购房优先级排在前列。看来现在的房子还是很紧俏的,动不动就是各种超额认购,不知道什么时候购房热能降下来。
那我们来看看是怎么操作的吧。
首先要取得购房资格需要先在成都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运营客户端登录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然后填写你个人家庭的相关信息,提交审核,经审核通过之后,系统会给你发放一个资格码,然后凭借这个码去登记买房子。另外说一下,一户只能申请一个码。
怎样的家庭才能算是无房家庭呢?
这个有个判定的规则,就是你和你的家人在成都的限购区没有属于自己名下的房子(外地有的话不算)且2016年10月1号以后没有房产转让记录。你的家庭成员包括男女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异已满两年的单身居民;丧偶单身居民等。
超额报名购买顺序
如果只有100套房子而报名中属于无房家庭有200户,那又该如何确认房子优先卖给谁呢?这时候就要看你的户籍所在地、就业是否稳定及社保缴纳是否连续。首先购房人户籍在房子所在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具有最优购买权;其次是房子所在区户籍;然后就是购房人户籍不在房子所在区域但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居民;最后则是购买人不在房子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购买资格的家庭;
另外提示一下,如果你登记报名后成功入选购买名额但是放弃了,那么12个月内超过两次,你将1年内不得再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至此,新的购房规则你了解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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