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4日,成都市住建局和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发文《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本次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政策的调整确改动较大,特别利好无房居民家庭,下面我们直接将干货提炼出来:
一、摇号流程简化
成都购房者之前参与摇号需要经过:报名登记→提交资料→初核复核→名单公示→公证摇号,而现在只需要在官方平台提前做预审,获得一个购房资格预审码,凭借这个预审码就可以参与任何楼盘的摇号,而不需要重新提交资料审核之类的步骤了。
购房资格预审码类似身份证的编号,是唯一的,一人一码,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资格预审码是动态核验的,如果你的相关信息发生了变化,就要及时登陆官方平台进行更新,比如户籍、工作单位、落户和社保缴纳等情况变更,否则将有可能因为提供虚假信息,而导致购房登记系统3年内不受理其及家庭成员购房登记,情节严重的并涉嫌违法犯罪的,会被依法移送至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热点楼盘采用全新摇号方式
按照之前的摇号规则,当楼盘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以内时,由开发商自行组织销售,当报名人数在房源数1.2倍以上时,楼盘进行公证摇号。
而现在当报名人数在房源数3倍以上时,楼盘会被认定为热点楼盘,执行全新的摇号方式:
1、这个楼盘将只针对无房户和棚改摇号,普通资格不能参与摇号;
2、无房户优先选房,棚改其次选房;
3、给予无房户的房源数不低于70%;
4、如果房源有剩余,则在公证处的监督下,按摇号顺序替补选房;
5、极端情况下,3倍报名人数都没有选完的房源,开发商自行组织销售,但依然优先考虑无房户和棚改家庭。
三、无房居民之间也有优先顺序
当多个无房居民家庭参与摇号的情况下,依然要遵循以下的先后顺序:
第一优先:拥有与楼盘所在行政区域的户籍和社保的购房者;
第二优先:拥有与楼盘所在行政区域的户籍的购房者;
第三优先:拥有与楼盘所在行政区域的社保的购房者;
第四优先:其它拥有该楼盘购房资格的购房者。
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关于“无房居民家庭”的定义与9.14新政一致,即:
1、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2、登记购房者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3、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律婚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异已满两年的单身居民;丧偶单身居民等。
本次新政并没有修改报名登记的渠道,所以购房者的报名登记依然可以使用住建局官网和天府市民云APP两个渠道。
对于无房居民家庭的购房者来说,本次调整可谓受益非常明显,建议把握好机会,而对于普通资格的购房者,基本上就告别热点楼盘了,如需捡漏可以多关注关注法拍房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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