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能给一个家庭带来非常多的快乐。作为父母都是非常爱自己的孩子,生怕自己的孩子受到一点危险,造成这辈子无法挽回的后果,到时候后悔都会来不及。
现在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水平也有很大的提高,很多人在闲暇之余都会领着自己的孩子出去游玩。但有些地方是非常危险的,带孩子出去玩的时候一定要多加看管,千万不要等到意外发生了,自己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
小孩子年龄比较小,他们比较贪玩,再加上安全意识比较薄。有时候稍微不注意,可能就会发生一些意外,造成后悔终身的事情。
根据相关媒体爆出,就在前几天11月19号,浙江一家三口去当地的一网红阶梯瀑布游玩,可能是因为当时的一时疏忽,没有看到自己的孩子,导致自己十四岁的儿子不慎溺水身亡。
最后,这对父母向水库相关部门要求赔偿130万元,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经过法院的审理之后他们要求被驳回,对这对夫妻的诉讼请求也同时被驳回,让我们来看看到底是发生了什么。
说到浙江这个阶梯瀑布,它是位于新昌,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去听说过,这已经是一个网红打卡地点了,有很多人都会前来这里游玩,为了打卡。周先生的一家三口也驾车到这里游玩,本来好好想好好欣赏一下美景,好好放松一下,可谁曾想发生了这样的意外。
尽管是一个网红景点,其实这里也不是什么被人利用去开采供他人玩耍的地方,就是当地水库发水时形成的一个特殊景象而已,当时周先生一家这次游玩是因儿子的拖鞋掉了,就是因为去捡拖鞋不小心滑倒就被冲到了深水区,溺水身亡,最终因抢救无效死亡。
在这件事情发生以后,周先生向有关部门起诉,要求索赔130万,但是这四家相关单位中,其中有三家都不具备主体,只是在管理层面上这么简单。
确实对水库有管理责任,但因为这个水库并不属于景区,也不属于景点,只是属于一个水利这方面的东西。也不是什么可以提供娱乐的场所地方,所以也就是因为这样也没有人去保证所有人的安全。
更何况,管理单位也没有对水库进行用那个商业开发,经济收益等各种行为一些。这件事情确实是单位的关系,并不是那么大。可能也就是因为儿子自己缺乏安全意识,才不小心弄成了这样的后果。
虽然水库相关单位对儿子的,所以没有做到相对应的义务,但父亲作为监护人有义务照看好自己的儿子。而且,没有在的合理监督范围内,在这一起事故中还是有一定的疏忽,因为周先生的孩子出生之前,周先生超过20米,这也是安全监管的距离,所以法院驳回了他们要求赔偿130万的请求。
面对这一起事件的发生你们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下方留言转发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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