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农民朋友在农村申请宅基地时都遇到了申请难的问题,这对于那些想尽早建造房屋的农村朋友们无疑是一种难题,所以在实践中,经常有农民朋友选择在农村耕地上建造房屋。那么像这种在耕地上建造房屋的情况需要将其拆除吗?接下来我将为您进行解答。
一、我国对耕地上建造房屋有什么规定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也就是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在耕地上禁止建造房屋,不过在实践中,没有被发现或者说没有被举报的话,一般来说是没事儿的,但只要被发现,那么行政机关则会将其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予以拆除。《土地管理法》第78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已经在耕地上建造完毕的房子该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在耕地上建造完毕的房屋如果没有拿到相应的证件的话,以后也不会拿到相应的证件,因为我国法律明令禁止在耕地上建造房屋,但是在实践中,有一些地方的行政机关在拆除这种房屋之前,会先自行给该房屋的性质进行认定,如果在当地能查出相应的审批文件的话,一般会让当事人补办证件, 如果没有相应的建房文件时,则会将其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予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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