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和公司之间本应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公司靠员工的劳动掏钱,员工则靠公司发工资,即使有矛盾也应该和平解决,但河南省临颍县的王女士却因为一名离职员工茶饭不思。
本应给员工的工资是6000元,但她却因为手误多按了一个零,发成了60000元。
11月17日,在物流公司做会计的王女士反映,前两在核对账目的时候发现,给离职员工张新孝多发了54000元工资,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
她第一时间联系张新孝,希望他能把多发的工资还回来,但她尝试了所有方法都联系不上张新孝,电话被拉黑就算了,连微信和支付宝也被一起拉黑。
经过其他同事的帮忙,王女士好不容易联系上了张新孝,但张新孝却拒绝还钱:“我不知道她多转了钱,是她后来找我我才知道的,我辞职之后就和朋友去喝酒嘛,结果把手机弄丢了。”
王女士:我后来都跟你说了这个事,你为啥不给我回电话呢?
张新孝:我为啥给你回电话,这个钱是我偷的吗?是我抢的吗?是你心甘情愿给我打多的!
对于这种言论,王女士有些哭笑不得:“这个确实是我的问题,是我误打的。”
张新孝:那是你的事,我6月份就辞职了,过了4个月再跟我说有用吗?而且我工作之后你们都没来看过我,这些就算是工作的赔偿!
王女士:当时算工资的时候你以认可工作的赔偿了,是不是说好的?
张新孝:那我不管,这是我应得的,这是老天睁眼!
看来张新孝不是一个讲道理的主,王女士也没有耐心再纠缠下去,称张新孝如果不还钱就去法院起诉。
听到这句话,张新孝又改了口:“这个钱可以还,但是你要赔偿我的名誉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你现在都给我曝光了,这些钱够不够赔还是个问题!”
这番狡辩让王女士彻底傻了眼,但这也坚定了她走法律程序的决心,张新孝的行为是典型的不正当得利,他怎么好意思说是老天睁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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