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友在网上控诉,自己参加了一所小学的教师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获得第一名,还顺利通过了体检,就在他等待小学的入职通知时,没想到,受到的却是招聘取消的通知,这让他一下子懵了……
今年7月9日,某高校官网公布了附属小学的招聘信息,公开聘用的职位有数学、信息和体育科目共计3名教师,有数百名考生参加了笔试,8月2日,该校官网公布每个学科均有3名考生成绩达标,即有9名考生可以进入面试环节。
8月8日,该校官网再次公布最终有3名考生胜出,同时提醒他们保持个人手机畅通,为接下来的体检和考察环节做好准备。
就在这3名考生在家等了近三个月之后,一直到10月27日,校方打电话通知说这次招聘取消了,所有人的成绩作废。
几位原本过关的考生,以为稳稳地可以进入学校当老师了,所以两个多月基本上都是一边待业在家,一边信心满满地等着上班通知,没想到却是黄粱一梦,等来了失业的坏消息。
面对所有的质疑,该校给出的解释是面试环节出现了问题,学校在审核中发现了这一点,所以取消这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成绩。
校方说因为面试环节有问题,是哪一个主考老师出了问题,还是环节设置不对,谁该为此负责?是否和某个考生相关,有必要取消全部成绩和岗位吗?然而除了一句“发现了一些问题”,学校没有再做任何具体说明,这显然不能让被放了鸽子的考生和群众满意。紧张备考、为入职准备,都是要考生花费很多时间、做出很多取舍的,如此草率和霸道,简直是在逗人玩。
此事引起了一位网友的回忆,据他说,自己于2010年参加某医院的公开招聘,他的笔试成绩也是第一名,但是最后却没有被录取,直到2019年他才知道当时所有的面试官给他投了0票。
网友感慨曾经的不公待遇他已释怀,但是过去10年了,全面整治不正之风和依法治国已然深入民心,往事造成的伤害已无法弥补,但他已经看到职业考试在公平透明上实现的进步。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在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中如果出现不公平的现象,有关人员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疑问。若是当事人不同意协调,或者在协调无果的状况下,这时可以向上一级的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如果再次调解失败,那么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并提起行政诉讼,以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2017年,瞿江桓参加某地人社局组织的招聘考试,并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胜出,后来却发现体检名单上没有他,而是由第二名的柯文迪顶替他的名额。2018年11月1日,得知实情的瞿江桓对此提起行政诉讼。2019年12月20日,法院判决瞿江桓胜诉,两级单位共同补偿其12000元。与此同时,柯文迪也提起了诉讼,指出瞿江桓的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
直到今年7月17日,瞿江桓起诉组织考试的人社局,以及招聘单位。在人民法院的审判中,人社局称在初级审核中,面试准许开考的比例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按照招考的要求,参加面试的3人中仅柯文迪符合要求。
这又是一起逗你玩的招聘事件,明知道对方专业不对口,在报考环节就应该说明情况,而不是在对方一直辛苦打怪到最后,准备升级的时候才告诉他来错地方了。放宽要求让其参加笔试和面试,简直有让人充数、以符合招聘程序之嫌,只不过他是被当成了别人的跳板。
无论是升学还是找工作,相比之下考试都是相对公平的方式,才有越来越多的人走上了考试求职的道路。为此,招聘单位应该极其注意考试过程的公平公正,不要给自己留把柄,让考生受不公。考试公平,是和社会公平相关的大事,国家也应更加强势做考生的后盾,建立健全法律保障让遭遇不公平的考生不必再忍气吞声,而是通过事件的审理一步步还原事实真相。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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