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
义乌共有两宗地块
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
网上交易系统
顺利出让
北苑街道北苑路与春华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义乌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起始价4263万元拿下北苑路与春华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地块区位图)
(土地现场照片)
地块详细信息
1.地块名称:北苑街道北苑路与春华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2.出让面积:16392.96平方米
3.土地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4.规划容积率:≥1.5、≤1.9
5.规划建筑密度:≥40%、≤50%
6.绿地率:≥10%
7.建筑高度:≤24米
8.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9.地块产权应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地下室不得超过2层,单层层高不得超过5.5米。地块不设置围墙,地块空间应开放。
新社区集聚后宅街道北路春晗路地块
义乌建投集团以起始价6500万拿下新社区集聚后宅街道城北路春晗路地块。
(地块区位图)
(地块现场图)
地块详细信息
1.地块名称:新社区集聚后宅街道城北路春晗路地块
2.出让面积:30448.75平方米
3.土地用途:商服、住宅用地
4.规划容积率:≥2.20、≤2.40
5.规划建筑密度:≥25%、≤32%
6.绿地率:≥30%
7.建筑高度:≤45米,且建、构筑物最高点(含施工塔吊、楼顶附属物)黄海标高不得超过123米
8.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服40年、住宅70年
9.地块建筑形式为裙房和高层,其中高层为住宅,裙房为商业、配套用房。裙房应沿拥军路和规划道路布置,裙房建筑层数不得超过2层,商业建筑面积应大于5000平方米,小于6000平方米。住宅最小套型建筑面积不得小于70平方米,且住宅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套数不应超过住宅总套数的35%。住宅标准层层高不得超过3.2米。高层建筑面宽不得超过55米,临东西向规划道路高层建筑面宽不得超过45米。地下室不得超过2层,地下一层层高不得超过6.5米,地下二层层高不得超过5.5米。物业管理用房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7‰进行配置,应集中布置于地上1-2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2‰进行配置,且不小于80平方米,应集中布置在通行便利、位置醒目的地上一、二层,建成后应无偿移交。
来源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编辑 | 张静恬 吴攸 责编丨应悦
编审 | 楼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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