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宜兰监狱一名女科员小玉指控,前副典狱长林祺源趁职务之便,多次假借「有硬块,不治疗按摩恐变癌症」之由,趁机抚摸她胸部,甚至还以手指侵入她肛门、下体,造成她身心受创严重。宜兰地方法院初审无罪,案经上诉后,高等法院重审,并改重判8年徒刑,小玉夫妇求偿部分,一审判赔70万元,案经上诉,高院二审27日再加码,改判林祺源须赔偿120万元。
▲副典狱长令女部属办公室脱光,3度指侵一审无罪、高院改重判8年。
林祺源2015年7月间,以看小玉身体状况不佳为由,多次趁两人独处时,佯称要以「民俗疗法」帮她治疗身体疼痛,不料却提出在办公室内脱光衣服平躺要求,甚至还用手摸其胸、指侵下体及肛门,小玉当下感到十分不舒服,推开拒绝后,林男却又辩称「若不赶快治疗,恐变癌症」,因林男为上司,小玉不敢张扬只好隐忍,直到同年10月,她发现还有其他人也有同样遭遇,才决定鼓起勇气报警求援。
宜兰地院一审时,认为小玉申诉的时间、地点与侦讯时供词有出入,且连续被3次侵犯却没有辨别是「非治疗」,当下无大声呼救外,相处也看不出异状,因此一审时判处林男无罪。
小玉不服,上诉高等法院,法官发现其监狱内,其他两名职员也指控林男使用同一招犯案,加上监狱里小玉多名同事都称,原本性情开朗的她,突然变了一个人,清楚描述3年前受害经过时,还会不时尖叫、崩溃大哭,与性侵被害人状况吻合,高等法院法官审酌认为,小玉并非无陷害林男之意,并改重判8年徒刑。
小玉夫妇求偿向林男求偿149万元,一审判赔70万元,案件上诉第二审,。案经上诉,高院二审27日再加码要求林祺源赔偿小玉90万元、赔偿小玉丈夫30万元,总计120万元。全案确定。
另外林祺源已被送监察院弹劾,惩戒法院会日前决议将林撤职,并停止任用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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