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给市民的出行带来了便利,
但也有不少市民在骑行共享单车时
无视交通规则,违法骑行。
10月24日,
抚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四中队交警
在赣东大道曾家园公交车站红绿灯处,
查处多名骑行共享单车违法行为。
上午10点04分许,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名男子骑行一辆蓝色共享电单车在该处并未按照交通信号灯行驶,而是直接闯过红灯。随后,执法交警为维护交通秩序立即将该男子拦下,准备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起初,该名男子想蒙混过关,不肯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强词夺理说到,现在还没有出台相关共享单车的交通规定。
经过执法交警的耐心劝说与讲解,最终该名男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接受处罚。
就在此时,
又一名女子骑着同款共享电单车
行驶过来被执法交警拦下,
虽然她没有闯红灯,
但是骑行过程中载有一名儿童。
按照规定,
该种共享电单车只能一人驾驶不能载客,
执法交警对其进行一番教育后依法处罚。
据现场执法交警介绍,每天通过该信号灯处过马路的人员比较多,特别是有很多老人经过此处到对面超市买菜之类的情况,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行驶,后果不堪设想。
共享电单车在此处的违法现象也十分常见,其中以超员驾驶违章最多,其次是闯红灯。电单车的设计只是为了方便一人骑行,所以车辆比较轻,在超员驾驶过程中容易发生失重摔倒的情况。
而且,共享电单车目前处于不需要上牌的情况,很多市民存在侥幸心理,以为可以不受罚。
据统计,
截至记者发稿时,
现场已查处40余名在此处交通违法人员,
其中骑行共享电单车违法10例。
按照交通法规,
共享电单车超载行驶将处罚50元一次,
闯红灯30元一次。
来源:赣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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