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锋
“胜利菜场要求女摊贩不超过45岁,男摊贩不超过50岁”,网络公开的这一问题得到当地相关部门的正面回应。新京报援引当地发布的通报称,涉事企业被约谈。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已要求企业不得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并责令企业立即改正。
一个菜市场,居然要求入驻的摊贩有年龄限制。这听起来既可笑,又让人感觉涉事企业无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都对劳动者的年龄作出过明确规定,也就是说,法定劳动年龄为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
武汉市江岸区相关部门的通报表明,江岸区吉庆街胜利生鲜市场限制摊贩年龄,是改造升级后的胜利生鲜市场《入驻须知》明确的。经查实,具体行为人是市场运营方龙骧网(武汉)网络集团有限公司、中中市集(武汉)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青桥进出口(湖北)有限公司自行制定和张贴,是企业自主行为。
青锋认为,即便不是官方行为,作为企业,至少要知道国家法律法规对劳动用工的年龄限制。如此设定女摊贩年龄不超45岁,男摊贩年龄不超50岁,不仅涉嫌歧视,也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公然挑战。
因此,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不能只是约谈发布入驻须知的三家企业,要求企业不得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并责令企业立即改正,督促该市场经营方整改到位,营造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市场环境,更要给这些企业上一堂法制课。
注:题图来源网络,与本文没有必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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