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人购买宅基地时遭遇拆迁如何进行补偿?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研究所联席所长史西宁律师可以很明确的告诉大家,农村宅基地是不能买卖的,但是就现实生活中进行拆迁就要进行补偿,其次宅基地是连同地上房屋共同进行买卖的,也就是说对房屋进行拆迁就要对其进行经济补偿,那么,该如何进行补偿?又对谁进行补偿呢?
一、城里人购买宅基地时遭遇拆迁如何进行补偿?
宅基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而土地所有权是不能交易的,所以非本村村民购买本村宅基地时,不给予土地补偿款,但是现实生活中出现过诸多相关的纠纷,根据以往案例可以得知,即使不对宅基地进行补偿,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要是合法取得的,会对其房屋进行拆迁补偿。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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