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书院项目方案公示
基本情况:田园书院项目位于沭阳县新326省道北侧,军柴河西侧,用地面积83.41亩。用地性质为住宅,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方案规划28栋住宅,18栋4层,4栋6层,3栋9层,3栋11层,1栋3层小区综合服务用房。
引申阅读:
沭发基〔2020〕283号
关于江苏磐恒置业有限公司新建“田园书院”商住小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
江苏磐恒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江苏磐恒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新建“田园书院”商住小区工程项目核准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7〕88号)、《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107)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17〕71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同意你单位建设“田园书院”商住小区工程项目。
项目单位为江苏磐恒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址及占地面积:位于沭阳县耿圩镇326省道北侧、军柴河西侧。总占地面积83.41亩(2019L5地块)。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田园书院”总建筑面积98713.68平方米,其中地面建筑67160.92平方米(4层18栋、6层4栋、9层3栋、11层3栋、2层1栋,配套用房1层3栋);地下建筑面积30017.48平方米,配套建筑面积1535.28平方米及其他配套设施。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975亿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申请报告、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规划红线图、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7]88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江苏磐恒置业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环评、施工许可等相关报建手续。
八、安全生产要求: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施工安全。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江苏磐恒置业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沭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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