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宅基地的利用空间正在被逐步扩大,宅基地的价值正在由保障农民最基本的居住权益,开始向适度经营转变。如此一来,宅基地资源不仅可以得到有效利用,农民还能从中获取经济收益,而这也引得一众市民羡慕。
而且,农民又迎宅基地新政,近期国家在发布的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表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建房。由此可见,“共享”宅基地时期已经来临,宅基地的性质也开始由“完全封闭”转为“半市场化”,从而开启一个全新的宅基地利用时代。
其实,这一政策的出现,同时安抚了两类群体的心。因为在市民看来,农村宅基地的无偿和无期限使用性质,要远优于城市的楼房;而在农民看来,城里人可以同时拥有多套房屋,而农民却只能“一户一宅”,觉得不公平。然而随着“共享”宅基地时期的来临,双方将找到一个平衡点。
面对这一宅基地新政落下“实锤”,很多人都跃跃欲试,以下这3类人将成为重点,并有望从中长期获益。
第一类,存在买房刚需,却买不起房的城里人。随着目前城市房价的不断提高,很多城里人都买不起当地的楼房,而其中不乏存在很多面临结婚的年轻人。而“共享”宅基地政策的出现,可以说给这类存在买房刚需,却买不起房的城里人,提供了一条“应急”出路。
他们可以和农民共同出资翻建房屋,经过一番修缮之后,将其作为自己的婚房居住,以此来应急处理一下“无房结婚”的困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一种很好的“缓兵之策”,等自己完成婚姻大事并筹够了钱,再回到城里购置楼房。除此以外,农民也可以在此过程中获得源源不断的租金收入。
第二类,想在农村投资的人。如今农村的发展速度是越来越快,在今年发布的中国农村发展《报告》中显示,未来5年后,农业就业人员的比重将下降到20%左右,同时预计将有超过800万的农民进城。由此可见,未来随着大量农民进城的同时,也会有新的“非农”群体开始向农村转移,并进行投资,尤其是在二三产业相对发达的农村,这种现象很可能会率先出现。
而有意在农村投资的人,便可以利用宅基地“共享”这个机会,与农民共同翻建房屋,并将其规划成经营性场所,最终实现共同盈利。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未来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加剧,“去农村养老”很可能会成为新的潮流,有意在农村投资的人和农民便可以通过共同修建“养老大院”,而在未来获得非常可观的收入。
第三类,长期在外打工或拥有合法“一户多宅”的农民。现在大多数农民的生活方式都是“半工半农”,因此,大量的农村宅基地都处于一种“周期性”闲置的情况,这不仅对宅基地资源造成了浪费,而且还很容易出现农民的宅基地,被邻居或亲戚侵占的情况。
而宅基地实现“共享”之后,那些长期在外打工或者拥有合法“一户多宅”的农民,便可以通过与返乡下乡人员共同翻建宅基地的方法,从根本上提高宅基地的利用效果。农民不仅可以像往常一样,靠外出打工获得工资性收入,而且还可以在此期间,获得源源不断的合作经营性收入,同时,宅基地被非法侵占的情况也能有效避免。
虽然在宅基地“共享”这一新政的推动下,以上这3类人可从中长期获益,但其中所隐藏的2大问题,也同样不能忽视。
其一,拆迁款的分配问题。由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真正归属者是农民,所以在面临拆迁时,宅基地赔偿应该完全归农民所有,而地上房屋的赔偿,应该按照当初的投资比例来进行分配。建议农民,千万不能因贪图便宜,而只出宅基地、不出建房款,否则在后期的利润分配和拆迁补偿上,会显得很被动。
其二,合同到期后房屋的处理问题。其实解决合同到期后房屋的处理问题,相对合理和公平的方法就是,在房屋翻盖之前,房屋投资者可以通过评估农民的旧房价值,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在合同到期时,农民也可以通过评估新建房屋的价值,购买投资者的那部分份额,或者将其拆除,双方自负盈亏。
你觉得宅基地“共享”开发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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