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101 公司简称:汇嘉时代
2019
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鉴于公司2020年门店装修改造、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全面开展线上运营业务、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以及保健食品项目的正常运营均需一定的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派现,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新疆地区百货零售连锁企业,主要业务为商品零售和商业物业租赁,业务涵盖购物中心、传统百货、超市等业态。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根植新疆区域,做足主业。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利润率进一步收窄的背景下,公司积极重构现有经营模式并发掘新的成长机会,培育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在报告期内投资生物科技公司运营保健食品产业项目,探索发展第二产业一一“保健食品产业”。
报告期末,公司在新疆地区拥有6家百货商场、3家购物中心及12家超市,经营面积达48万平方米,分布于乌鲁木齐市、昌吉地区、五家渠市、石河子市、奇台县、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的核心商业区。
2、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主要采用联营、自营和租赁三种经营模式。
联营模式: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一种合作经营模式,公司和供应商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销售所得。公司目前采取联营模式经营的商品品类主要包括:珠宝饰品、钟表眼镜、男女服饰、鞋帽箱包、家居用品、床上用品、部分化妆品等;
自营模式:公司采购商品后再组织销售的经营模式,利润来源于公司的购销差价,公司自营商品主要为部分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化妆品、超市部分商品等。顺应商超体系经营方针,公司致力于拓宽采购渠道,丰富商品品类,增强议价能力。通过制度优化,过程管控,努力提升自采业务对超市利润的贡献率;
租赁模式:在公司经营场所里进行商业物业租赁经营,利润来源于租金收入扣除物业成本后的余额。公司目前在租赁模式下涉及的经营项目主要包括:餐饮、休闲娱乐项目、部分男女服饰用品、超市部分外租区域等。
报告期,各经营模式下经营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3、行业情况说明
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1,649亿元,同比名义增长8%。全年零售市场规模超过40万亿元,比2015年增加超过10万亿。我国消费品市场总量稳步扩大,消费结构不断优化,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新消费增长点加速形成,消费继续发挥对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传统零售业态加速融合,新兴业态快速发展。新零售领域成为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创新推广率先试水的“主战场”。消费机构不断优化,转型升级态势持续向好。
国内零售行业寡头垄断局面逐渐形成,区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强。随着行业巨头们纷纷开启渠道下沉之路,以及本地零售企业的快速成长,进一步加大了公司所在新疆区域的市场竞争度。网上零售规模持续扩大,实体零售利润率逐渐收窄,对多年来坚持根植新疆本土实体零售的公司,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是挑战也是机遇,公司积极转变经营思路,以互联网经济为切入口,发挥自身营销优势,实施线上线下融合,不断创新营销模式,促进销售提升。
(上述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0,007.94万元,同比增长19.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7.29万元,同比下降60.41%。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公司于2019年1月1日执行新金融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以下简称“22号准则”)中金融资产分类较原准则发生变化,由原准则4分类变为新准则的3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原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的资产,按22号准则第十九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调整如下:
单位:元
■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2)。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①新财务报表格式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照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公司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衔接
公司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以及于2017年5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要求,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对相应科目的本年年初余额进行追溯调整。将持有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简化模型,按照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
公司于本报告期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
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准则于2019年6月10日实施。
④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债务重2组》(财会〔2019〕9号),企业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
本准则于2019年6月17日实施。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①新报表格式调整对财务报表格式影响如下:
㈠资产负债表
■
㈡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列示)。本项对公司报告期内无影响。
㈢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本项对公司报告期内无影响。
㈣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反映了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股本”项目的填列口径,明确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本项对公司报告期内无影响。
②“新金融工具准则政策衔接”导致影响如下: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要求,原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公司对相应科目的本年年初余额进行追溯调整。将持有的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示;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简化模型,按照应收款项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具体影响科目及金额见调整报表。
■
(3)执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对相应科目的本年年初余额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期初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增加1,046,621.61元,净资产增加1,046,621.61元。母公司资产总额减少241,949.51元,净资产减少241,949.51元。
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本报告期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增加604,549.85元、净利润增加604,549.85元。母公司资产总额减少685,728.16元,净资产减少685,728.16元。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及“本附注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0-027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潘丁睿、潘艺尹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潘锦海将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之需要,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标准公平、公开、公正,有据可依,交易事项真实、交易程序规范、结算价格合理。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1、新疆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房产”)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海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销售及房屋租赁业务。
股权结构:新疆汇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集团”)持股58.06%、潘锦海持股41.75%、侯天池持股0.19%。(潘锦海持有汇嘉集团97.57%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2、新疆乐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耀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地产投资、开发、销售、租赁业务。
股权结构:潘锦海持股80%、潘锦耀持股20%。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3、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财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股权结构:汇嘉房产持股100%。(潘锦海持有汇嘉集团97.57%股权;汇嘉集团及潘锦海分别持有汇嘉房产58.06%、41.75%股权。)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4、潘锦兰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胞姐。
5、潘统有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胞兄潘锦财之子。
6、潘统桥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胞兄潘锦财之子。
7、潘统国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胞兄潘锦财之子。
8、乌鲁木齐市人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财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防水工程施工。
股权结构:潘锦财持股95%、杜海梅持股5%。
与公司关联关系:潘锦财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9、和田帝辰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309.73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锦海
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管花肉苁蓉的种植、加工、销售;帝辰牌康咖片(国食健字G20140170)销售。
股权结构:潘锦海持股57%、游林持股37%、赵明明持股4%、游春持股2%。
与公司关联关系:系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潘锦海实际控制的企业。
综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方符合10.1.3、10.1.5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各关联方信用状况良好,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关联各方均能履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公司租赁新疆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的房产作为公司的办公场所。
(二)公司租赁新疆乐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的商业地产,作为公司喀什东路超市运营场所。
(三)公司租赁昌吉市汇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昌吉市中山路133号小区的商业地产,作为公司昌吉购物中心运营场所。
(四)潘锦兰与昌吉东方店、克拉玛依店、库尔勒购物中心、库尔勒萨依巴格路店联租、租赁经营。
(五)潘统有与昌吉东方店、昌吉购物中心、昌吉民街超市、五家渠店、库尔勒购物中心、库尔勒萨依巴格路店联租经营。
(六)潘统桥与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乌鲁木齐中山路店、昌吉东方店、昌吉购物中心、昌吉生活广场、昌吉民街超市、五家渠店、克拉玛依店、库尔勒购物中心、库尔勒萨依巴格路店联租经营。
(七)潘统国与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乌鲁木齐中山路店、昌吉购物中心、昌吉民街超市、五家渠店、库尔勒购物中心联租经营。
(八)乌鲁木齐市人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承接公司门店土建改造及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
(九)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康宇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向和田帝辰医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产品原材料。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运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与公司其他同类业务定价政策一致,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0-023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72,902.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503,533.0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2,392,301.2元,则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888,768.19元。
鉴于公司2020年门店装修改造、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全面开展线上运营业务、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以及保健食品项目的正常运营均需一定的资金支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派现,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201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7,621万元,2019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5,846.39万元;2、公司与关联方在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预计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之需要,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定价标准公平、公开、公正,有据可依,交易事项真实、交易程序规范、结算价格合理。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均按规定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潘丁睿、潘艺尹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潘锦海将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30)”。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01 股票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0-025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派现,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20年门店装修改造、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全面开展线上运营业务、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以及保健食品项目的正常运营均需一定的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19年不进行现金分红。
一、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72,902.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503,533.0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2,392,301.2元,则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888,768.19元。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派现,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6,000,000股,本次送转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70,400,000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72,902.59元, 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9,888,768.19元。鉴于公司2020年门店装修改造、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全面开展线上运营业务、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以及保健食品项目的正常运营均需一定的资金支持,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2019年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所处零售行业,寡头垄断局面逐渐形成,区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行业集中度进一步加强。随着行业巨头们纷纷开启渠道下沉之路,以及本地零售企业的快速成长,进一步加大了公司所在新疆区域的市场竞争度。网上零售规模持续扩大,实体零售利润率逐渐收窄,对多年来坚持根植新疆本土实体零售的公司,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是挑战也是机遇,公司积极转变经营思路,以互联网经济为切入口,发挥自身营销优势,今年着手开展线上业务,探索发展第二产业,努力改变经营业绩下滑的不利局面。
零售行业集中度日益提升,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公司积极探索发展第二产业--保健食品行业。依托公司在新疆区域百货零售行业的优势地位,顺应健康产业的发展趋势,公司将努力发展保健食品行业,积极培育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根植新疆区域,做足主业。2019年末,公司在新疆地区拥有6家百货商场、3家购物中心及12家超市,经营面积达48万平方米,分布于乌鲁木齐市、昌吉地区、五家渠市、石河子市、奇台县、克拉玛依市、哈密市、库尔勒市、阿克苏市的核心商业区。公司主要采用联营、自营和租赁三种经营模式。
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行业利润率进一步收窄的背景下,公司积极重构现有经营模式并发掘新的成长机会,培育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投资生物科技公司运营保健食品产业项目,探索发展第二产业一一“保健食品产业”。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19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00,007.94万元,同比增长19.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77.29万元,同比下降60.41%。
受制于实体零售行业利润空间下降的不利局面,且公司2020年门店装修改造、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全面开展线上运营业务、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以及保健食品项目的正常运营等各项资本性支出较大,营运资金的需求量也不断上升,为合理运用资金效率,公司除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外,还需要投入一定的留存收益,以兼顾经营和发展的合理需求。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2020年公司门店装修改造、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全面开展线上运营业务、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以及保健食品项目的正常运营等均需要较大的资本开支和运营资金投入,留存收益既可以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又可以保障公司未来的分红能力,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规划。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本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主要包括以下五项:1、为进一步提升门店整体物业质量,完善相关设备设施,有效改善公司总部办公环境等,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2020年公司预计投入约6500万元对部分门店及公司总部实施装修改造升级;2、为全面提升公司的毛利水平,促进超市业绩提升,公司将在2019年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加大采购资金的投入,不断丰富自营商品品类,建立全面的原产地直供产业链;3、公司顺应时代发展,正逐步转变经营思路、改变经营方式,实现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以互联网经济为切入口,发挥自身营销优势,今年着手全面开展线上业务;4、为构建公司产、供、销一条龙的运营体系,公司预计于2020年投入约6000余万元建设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5、为推进保健食品项目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安排及资金计划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以期使该项目达到预期的收入阶梯目标,打造公司新的业绩增长点。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2020年的经营计划和未来的发展预期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本年度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当前市场形势等因素,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和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决策程序合法、规范,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本方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期稳定发展。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影响,本次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0-028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和原因
1、财政部2017年7月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号文”),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或已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但未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号文及其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一)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一)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二)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一”表示)”项目;
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三)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以上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及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0-029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经营需求,盘活公司资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分公司--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以自有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物,采用售后回租方式与上海康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1年。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分公司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本次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盘活公司资产,缓解公司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分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事宜。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康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51258992L
证照编号:41000002201611150044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英伦路38号四层401室
法定代表人:何蜜
注册资本:美元16000万
成立日期:2012年8月27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及相关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上海康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路购物中心
3、租赁物: 公司自有部分机器设备
4、融资金额: 人民币4,000万元
5、期限:1年
6、综合利率:4.15%(包含手续费、保证金等)
具体内容以实际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四、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盘活公司资产,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开展本次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0-030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 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5月18日
至2020年5月19日
投票时间为:自2020年5月18日15:00至2020年5月19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潘锦海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18日15:00至2020年5月19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30-下午18:00。
(三) 登记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前进街5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壹份。
(三)股东在网络投票期间若遇网络投票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或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联系办法:
1、联系人:张佩
2、联系电话:(0991)2806989
3、传真:(0991)2826501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101 证券简称:汇嘉时代 公告编号:2020-024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20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72,902.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503,533.01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62,392,301.2元,则201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9,888,768.19元。
鉴于公司2020年门店装修改造、扩大商超自采业务规模、全面开展线上运营业务、新疆汇嘉食品产业园项目开工建设以及保健食品项目的正常运营均需一定的资金支持,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以截至公司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进行派现,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2019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7,621万元,2019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5,846.39万元;2、公司与关联方在2020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并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彭志军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