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收回阜城县林场(电子监管号
1311282019A00519)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经阜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收回阜城县林场2019年9月28日取得的(电子监管号1311282019A00519)国有土地使用权:
本次收回共计2个地块,总面积:56461平方米,其中:1号地块位于漫河镇东安大街东侧,宗地编号:20181189,土地面积为17974平方米,东至:许家铺村地、县林场地;西至:许家铺地、县林场地;南至:许家铺地;北至:县林场地;2号地块位于漫河镇东安大街东侧,宗地编号:20181190,土地面积为38495平方米,东至:县林场;西至:县林场;南至:县林场;北至:县林场、许家铺。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相关异议书面材料,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联系电话:4897810
阜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1月29日
来源:阜城县政府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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