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晚,张艺兴妈妈通过微博曝光一封法院判决书,并怒斥造谣诽谤者,称:”作为父母肯定希望自己的子女首先能够成为一个善良的人,一个能够遵纪守法的好人!很感恩我的儿子说到今天为止他做到了,并且超过一个妈妈对孩子的全部希翼。我很感恩!但是我不知道我最疼爱的儿子为什么要被人恶毒的诅咒和嘲讽?他到底做错了什么?只因为他的职业是艺人吗?就在今天他的名誉侵权案胜诉的今天,败诉的被告居然还能发微博微笑?你的父母知道你所做的一切吗?”
原来是一封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的法院判决书,近段时间,有不少微博网友持续发布了大量具有侮辱性、诽谤性的博文,对张艺兴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贬低张艺兴的人格。对此张艺兴委托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就此网络暴力提起诉讼。11月27日,由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歌手张艺兴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名誉权)于北京互联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梁某依法赔偿张艺兴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及相关维权合理支出。
判决书
张艺兴
张艺兴
此前在3月5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艺兴诉杨某某名誉权案,当庭宣判,判决杨某某向张艺兴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1万元,合计5万元。张艺兴鉴于杨某某在庭前已经发布了诚恳的致歉微博,其个人及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免去了杨某某的5万元赔偿金。
张艺兴
张艺兴
10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公布了《张艺兴与陈婵等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判日期为2019年10月16日。北京互联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要求被告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显著位置持续登载致歉声明十日,向张艺兴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张艺兴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合理支出10000元。当事人辩解称自己家庭生活拮据,在工厂上班,无力承担赔偿,请求法院予以考虑。但张艺兴并没有像此前一样包容侵权者,而是委托在收到被告支付的赔偿款后,代为全额捐献公益。
张艺兴
张艺兴
张艺兴的做法也得到了许多网友的支持,希望大家可以共同尊重艺人的合法权益,张艺兴也多次用实际行动呼吁停止网络暴力。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