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旧城区改造工作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向广大民众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加快推进旧城区改造工作的实施办法》的出台,可加快推进南宁城市旧城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公共配套完善,推进土地、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深挖现有建设用地潜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图片来源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页截图
根据《实施办法》内容,有以下几个要点↓↓↓
1、旧城改造单元范围划定原则是怎样的?
结合南宁市控规编制实际情况,为便于统筹区域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原则上以控规编制单元作为统筹研究公共配套、市政配套、交通承载力的基本单位。
旧城区改造单元是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所划定的具有一定面积、相对成片的旧城区改造区域,旧城区改造单元应该是一个完整的功能单元,原则上不小于100亩,需与已批控规划定的街坊相一致。一个控规单元可包含多个旧城区改造单元,一个旧城区改造单元可以包括一个或多个旧城区改造项目。经审查批准的旧城区改造单元规划作为启动控规修编的依据,待控规修编完成后可按规划实施。
2、旧城区改造项目有哪些类别,是否都适用本实施办法?
旧城区改造项目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可分为综合整治类、拆除重建类、局部加建类等,其中“拆除重建类”改造适用本实施办法。
3、《实施办法》提到的旧城区改造范围是指哪些?
本实施办法所指旧城区改造范围,是指符合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旧城区改造政策要求,对本市建成区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
1.人居环境恶劣、环境污染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用地;“退二进三”的产业用地;停工停产工矿用地、工业内部空闲地。
3.布局散乱、设施落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亟需完善,规划确定改造的老旧城区等。
4.其它经自治区或南宁市人民政府认定属于城市旧城区改造的情形。
4、旧城改造方式有哪几种?
旧城区改造方式分为政府主导和自主改造两种方式,在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南宁市相关政策等允许的范围内,在地方政府的监督下实施改造。
(一)政府主导方式:是指由政府自行筹集资金或通过公开方式引入社会资金对旧城区改造项目地块组织实施土地熟化。政府主导分两种模式。
1.政府自行筹集资金进行改造。是指由财政部门自行筹集资金,通过土地收储的形式对旧城区改造单元进行土地整理,待土地整理完成后,向社会公开出让。
2.政府引入社会资金进行改造。是指在旧城区改造项目发布征收公告前,政府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征集旧城区改造项目的土地熟化投资人(以下简称“熟化人”),由熟化人出资给政府用于征收补偿安置及土地上的“三通一平”。在公开征集熟化人的基础上,为保障投资人权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规定只有获得熟化人资格的,才能参加旧城区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完毕后土地的正式土地招拍挂活动。
(二)自主改造方式:
1.原权利人自行实施。包括旧城区改造范围内的单一权利主体自行实施,或多个权利主体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将房地产权益转移到一个权利主体后由其实施。
2. 市场主体单独实施。旧城区改造范围内的原权利主体将房地产权益转移到非原权利人的单一市场主体后由其实施。
3. 自主改造方式相关规定及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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