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段店片区改造项目二期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现将冻结事项通知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东至规划潍坊路,西至规划东营路,南至明珠西苑,规划路,北至经十路。详见项目勘测定界图。
二、冻结期限及有关事项
(一)冻结期限:2019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3日。
(二)有关事项:自冻结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冻结期限届满之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翻建房屋及附属物,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有下列行为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
1、房屋的析产和过户;
2、办理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结婚,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人员刑满释放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的除外;
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分列,变更公有房屋租赁户名;
4、新设立和变更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登记;
5、其他导致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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