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地下执法队”覆灭
日前,随着法槌敲落,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梁明钢、吴刚等17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涉恶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依法驳回上诉,维持青铜峡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至7年4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梁明钢是吴忠市利通区人,2008年9月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1年6月减刑获释。2017年11月中旬至2018年2月初,梁明钢纠集吴刚、金龙等社会闲散人员充当“地下执法队”,插手经济纠纷,采取滋扰、纠缠、哄闹、造势、非法拘禁等手段,替人索要债务,帮人“摆平”事端,使被害人产生强烈的心理恐惧,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软暴力’一般不直接进行人身侵害,但带给人们的精神伤害是非常巨大的,更是黑恶势力规避法律监管的主要手段。”一审主审法官分析,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体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软暴力”犯罪采取“硬处理”态度,重拳出击,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远离精神暴力侵害。
“直到现在我还是感到很害怕,不敢接陌生人电话,说话没有底气。”尽管过去了一年半,对于曾经遭受到的“软暴力”,黄龙(化名)依然心有余悸。
2017年11月8日14时许,原州区新时代美食广场,在这里上班的黄龙被金龙、金鹏、陈亚明、吴思琪强行带走,挟持到银川后再赴灵武市,非法拘禁至11月10日12时许,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6个小时,期间遭受种种恐吓要求偿还贷款。
车灯前,池塘边,墓地中,4名凶神恶煞的彪形大汉咆哮着,挥舞着手中的拳头,鬼影幢幢,呈现在黄龙眼前的是一幕瘆人的地狱场景。“完了!这次肯定活不成了。”黄龙感到了前所未有的绝望……
一次次非人的身心折磨,让黄龙濒临崩溃边缘,10日10时许,他趁人不备用手机向姐姐发送定位,才于当日12时许被当地派出所民警解救……
尽管施害人已全部锒铛入狱,采访过程中,黄龙依然要求记者在报道中不能披露他的真实姓名,他的精神伤疤至今依然没有彻底愈合。“多亏办案民警打掉了这个恶势力团伙。”黄龙说如今阴影虽未完全驱散,但心里总算踏实多了。
银川市的马先生及爱人杨女士经营着一家设计公司。熟悉他们的人都知道这两口子为人和善、低调,尤其对于公司业务非常认真负责。然而,让人想不到的是,因为一笔业务往来,马先生的公司及家庭也遭受到了梁明钢、吴刚等人的“软暴力”。
然而,何国军却联系梁明钢、吴刚、祁岳等人插手,骚扰马先生、杨女士的日常工作生活,逼其就范。
一开始,祁岳等人联系马先生未果,便雇佣10余名老人蜂拥至马先生公司闹事。“揪我头发不放的,抱我胳膊、腿的,辱骂我的……他们的做法无非就是逼我签字盖章,好让他们的工程早些竣工验收。”马先生说,这还不算最严重的,“他们还到公司门口喷漆、摆花圈,朝办公室地面上泼粪……”手段无所不用其极。
时隔一年半,马先生提及此事,依然恍若昨日。
杨女士诉记者,梁明钢、吴刚、祁岳等人纠集部分老人,到其所在小区跟踪她的家人,拿铺盖睡楼道堵门,在家门口也摆花圈、泼粪,并向杨女士的邻居散布谣言。“当时,他们在小区里骚扰长达1个多月,占据楼道一个多星期。我的一个多月大的小女儿夜夜受惊吓,婆婆因惊吓过度被送到医院抢救。”
由于不堪骚扰,杨女士及其婆婆先后7次报警,部分员工被迫离职。“我至今想不明白,明明我们是债主,却被欠债的人围堵,有理说不通。”杨女士感叹这支“地下执法队”唯利是图,颠倒黑白到了极点。
“现在罪犯全都落网了,正义到底还是没有缺席。”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杨女士一家发自肺腑地予以拥护。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攻势下,这支“地下执法队”存在了1年多便被一网打尽,云开雾散,照亮了群众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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