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份,中原地产的首席分析师说:也许2018年买到的房子,将是这些年质量最差的一批!
但是南京开发商用实际行动证明,2019年也很差!开一盘,维权一盘,盘盘开,盘盘维权,不维权都不好意思说买了新房。维权路漫漫其修远兮。
但之所以出现维权还是因为相关房产条例缺失,让已经签订合同的消费者在被欺骗,被糊弄的情况下失去了主动权!最终只能通过维权来保证自己的权益。
但是最近楼市传来利好,6月12号,宁波市住建局突然发布两个红头文件,让所有宁波购房者拍手叫好。
两份红头文件说明在已签订合同的的情况下,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可以退房?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代表机构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被记入信用记录?
宁波市住建部先后发布了《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机构管理的通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管理的通知》。我们一起看下这份保证购房者主动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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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管理的通知》
这份通知主要是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及发生纠纷调处的有关事项做出了明确。
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什么样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呢?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或者按照合同约定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在通知送达之日起合理时间或者合同约定时间内选择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2、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全装修住宅的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可能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或者按照合同约定通知购房人。购房人有权在通知送达之日起合理时间或者合同约定时间内选择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另外,该文件还指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诚信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不得以格式条款形式免除自身主要责任,加重购房者责任或排除购房者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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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份文件是《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机构管理的通知》,改文件将于7月1号实施。
该文件对商品房销售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加强商品房销售机构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销售商品房的,要求将全部销售人员信息录入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开发企业库。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销售的,销售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宁波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甬建发〔2017〕26号)办理备案手续并取得备案证书。
二、开展商品房销售人员业务培训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销售的,销售人员应取得全国经纪人证、经纪人协理证或宁波市商品房销售服务卡(含宁波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服务卡);
委托房地产销售代理机构销售的,销售人员应取得全国经纪人证、经纪人协理证或宁波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服务卡。
2019年9月1日以后,商品房销售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三、建立商品房销售服务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
通知要求在房产销售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商品房销售服务承诺书,并公示销售代理机构的备案证书及全部销售人员信息,接受监督。
每个商品房项目的销售机构和人员信息,将通过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进行公示。
从通知中可见,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销售代理机构公示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1、按要求张贴商品房销售服务承诺书;
2、公示销售机构及人员信息;
3、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需取得销售人员从业资格。
文件还要求,对未按要求张贴商品房销售服务承诺书、未公示销售机构及人员信息、未取得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违规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将被责令限期整改,并记入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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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杭州在商品房交易上可是下了不少功夫,今年发布的一连串文件不断规范房产行业,还在不断加强维护购房者的权益。但是具体实行后成效如何,还是要进一步去关注的。
买房房价高并不是最可怕的,我们最怕的还是满怀期待最终却变成悲剧。宁波的这一举措,我们表示十分羡慕,虽然南京目前并没有出现这类政策,但我们相信有了这类信息出现就表示相关部门已经关注到购房者的需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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