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小上学的时候,老师都教过我们遇到坏人的时候要见义勇为,可是很少有老师教给我们,如果我们深陷危险之中,别人救助了我们,我们要对恩人说什么,做什么?
有的人说了,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别人救了你,你最起码的感谢总是要有的吧,而且如果别人为了救你要是还负伤了,不但要给恩人提供一切治疗费用,甚至拿出一部分钱感谢恩人也不为过。
是的,按照正常人的思维来说确实如此,不过最近却发生了一件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24年前,见义勇为的英雄张杰,被歹徒连砍四刀,从五名暴徒手中救下了两名女子,而事后呢?英雄张杰独自躺在医院十二天,却没有等来这两名女子的探望和道谢,换来的却是逃之夭夭,人间蒸发。
当时的张杰才21岁,刚刚高中毕业进入社会找工作,没有等到光明的未来,等来的却是因为见义勇为在医院独自躺了12天;换来的是被砍四刀却不敢给家里人说而谎称是出了车祸;得到的却是连洗澡都要最后一个进澡堂子而蒙受巨大的心理负担。
这让英雄张杰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创伤,不但如此,就连自己的父亲明明知道自己的儿子是因为见义勇为受的伤,心里明明很难受,却还是埋怨自己的儿子不小心,不理智不稳重。想想吧,一个老父亲这哪里是埋怨自己的儿子,他是为自己的儿子感到不值,明明救了人,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局,实在是让好人寒了心。埋怨儿子也全都是对儿子的爱,为什么不懂得保护自己?被救的女子为什么不感恩自己的儿子。
除了心理创伤之外,张杰本人由于被砍四刀,左腿3刀,右肩膀1刀,脾脏也被暴徒殴打肿胀,失血过多,而直到今天,这些伤害留下的后遗症依然在困扰着张杰,也给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因为左腿至今有淤血,这些年虽然一直进行放血治疗,但是左腿依旧不能久站,经常浮肿,在深夜里,还要时常忍受脾脏带来的痛苦和折磨。因为自己住院治疗和康复,向工作单位请假两个月,不想就是因为这两个月,影响了工作的转正,一直拖延了六个月。
可以说,在张杰1996年见义勇为以后,张杰的生理、心理、工作都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伤害,而且一切都是英雄张杰独自承担,两名被救女子自始至终没有出来说一句感谢的话。
据张杰说,这两名女子一个姓杨、一个姓牛,姓牛的这名女子甚至距离自己家不足三公里,23年过去了,张杰才在2019年无意中打听到了这两名女子的名字,并且找到了其中一名女子,看到她活蹦乱跳,吃喝玩乐,并且问她是否还记得自己时,被救女子表现出来的却是神情茫然,急匆匆坐着公交车走了,将张杰自己丢在公交车站。
看到这一幕,这更加让张杰心如刀绞,自己见义勇为被砍四刀,换来的为什么是这样的结局?张杰终于忍不住了,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杨姓女子和牛姓女子向自己致歉和道谢,却绝口不提经济补偿金的事情,可能对于张杰来说,自己是为了救人,又不是为了得到什么好处。
由于年代久远,现在的法律不支持,张杰无奈只能将诉讼的请求改为经济补偿金10元钱。2019年10月21日法院依法立案,当法院向牛姓女子送去起诉书时,被告的家属却百般推脱,拖拖拉拉了一个月才接受了法院的开庭通知书,2020年6月4日,法院判张杰胜诉。
当张杰拿着判决书后,急忙拿回家给自己的母亲看,年迈的母亲看到后泪流满面,这眼泪里满满的都是对儿子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控诉,更是对儿子这些年所受委屈的发泄。可惜的是,那个老是埋怨自己的老父亲却在2011年便去世了,最终还是没有等到儿子的胜诉判决书。
这件事过后,我想英雄张杰心理的负担和创伤可能会减少一些,如果当你现在再问他,后不后悔当年救了那两名女子?我不是张杰本人,我不知道他会怎么回答。或许他会说我不后悔,因为从小老师就教我要见义勇为;或许他也会说,后悔极了,我现在悔不当初,如果当初没有救他们,我的人生可能会完全不一样。
如果再问张杰对见义勇为的事情怎么看?以后还会见义勇为吗?我更加不知道,或许张杰还会是当年那个21岁的少年,义无反顾,或许是被这件事影响,真的寒心了,以后会视若无睹,置若罔闻。
而对这两名女子呢?他们也早已为人母,甚至已经成为了奶奶或者外婆,我不知道他们的子女要是听到了这件事以后,会对她们产生什么看法?鄙视还是恶心?试问他们,如果有一天,他们的女儿或者孙女在街上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们希不希望别人来救自己的女儿?
对于这两名女子来说,他们逃之夭夭是他们个人的事情,可是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却是十分巨大的。看到这样的消息,身为普通人的我们会不会感到寒心,遇到这样的事情是伸出援手,还是冷漠的走开。
见义勇为本来是社会的正能量,也是传统美德,教人要积极向上善良,应该发扬光大,可是杨姓女子和牛姓女子的做法却让整个社会寒了心。
还有另外一个社会现象经常发生,有的老人晕倒,被好心人送往医院救治,老人却偏偏说是这个人撞了自己,让人家赔医疗费,这可真是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问他们就说,要不是你撞的我,那你为什么要送我去医院,为什么不是别人。我真想对这些人说,好心人送你,是因为他们善良,其他人不救你,也是因为像你们这类人消耗了他们的善良,让善良变得胆怯了,让善良变得不敢勇往直前了。
而国家也意识到了这种社会现象,在今年推出了《民法典草案》。
在《民法典草案》的第一百八十三条明确指出: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还有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国家释放这样明显的信号就是要告诉世人,国家鼓励见义勇为,并且充分的保护了救助人的权益。
这也让我想到了2000多年前,孔子的弟子子贡赎人的故事。
在孔子的国家鲁国有一道法律:鲁国人要是看见同胞沦为奴隶,只能赎回同胞恢复自由,就可以从国家拿到补偿和奖励。
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国外赎回了鲁国的同胞,却拒绝了国家的补偿。孔子听闻这件事以后,严厉训斥了子贡:你大错特错,你赎回同胞领取国家的奖励,不会损伤你的品行,但是如果不领取奖励,以后就没有鲁国人赎回自己的同胞了。
后来孔子的另一名弟子子路救了一名溺水者,对方感谢送了子路一头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非常高兴地说:“鲁国人从此一定会勇于救落水者了。”
所以对于那些被救助的人来说,别人救助了你,一定要心怀感激,最好再能给对方一些好处,别人道德高尚可以不要,但是自己被救一定不能不给。
或许有的人认为我的观点太功利化,好像见义勇为就是为了别人的好处一样,如果每次的见义勇为都能换来对方的感谢和得到一些好处,我相信见义勇为的事情会越来越多,那又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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