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腾讯前员工—高级工程师闫先生,两次向深圳仲裁部门申请,要求腾讯支付自己过去7年多的年终奖差额、加班费等,一共500+万元。
结果,他都失败了。
对此,腾讯给出的辞退理由是:闫先生和所在岗位不匹配。
如果你仔细看腾讯调出10-18点的视频监控时间(如下图),不难发现闫先生在工作时间段,确实多次离开岗位,甚至长达3、4个小时。
所以,腾讯借由“闫先生每天在岗不足8小时”,辞退了他。
但闫先生表示,公司一直都是弹性工作制度,从来不考勤。而且工作日在18点之后,自己经常加班,只用10-18点的时间监控不合理。
所以,闫先生准备继续向当地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
腾讯这只大鹅,前段时间因为“老干妈事件”丢失的面子还没有赢回来,热搜刚下去,这一事件无异于一石激起千层浪。
围观的网友,纷纷表示:
- 谁又能告得过鹅厂呢......我们个人只是资本的养料;
- 老干妈都能和解了,还是省省吧;
- 没有良心的企业,果然是南山必胜客,还不如去老干妈那里;
其实,个体相对于这样的大厂,确实很微小。
但如果闫先生一天只有3、4个小时在岗,确实有些过分。如果真是兢兢业业的员工,加班不给钱,也十分委屈,想得到应有的补偿,就需要拿出证据。
但让很多人不解的是,腾讯给出的理由是“闫先生和所在岗位不匹配”。
作为高级工程师(目前岗位),他从2012年入职,在公司呆了7年多,即便期间再有职位升迁、岗位调整,用这个理由辞退他,真的很牵强。
毕竟,如果岗位不匹配,不是早应该第一时间内部沟通、协商吗?为什么还把闫先生“在岗时间不满8小时”作为一个证据呢?
此处,相信你也有不少问号。
而在这则新闻的评论下,还有另一种声音:
- 评论区的人是没有上过班么?公司开除一个人肯定是有原因的,员工的一面之词就拿来批判,未免太片面了;
- 反正现在涉及到腾讯的新闻早就被带偏了,一个片面的点就被恶意放大;
- 这一看就是老油条,还索赔500万...... 工作态度和能力都有问题才会被开,不然那么大的公司怎么可能针对他一个人?
相信这样评论的读者,是真的没有经历过职场的黑暗,但不至于没见过。之前我也相信只要不惹事,就可以安然无恙,但事实并非如此。
我一个前同事的老公L,中山大学毕业,在拼XX做IT,年薪近50万。
突然有一天,他就被HR通知,“可以放下工牌,离开了”,然后,他基本上是被保安赶出去的,有点狼狈。
L特别懵逼。
经过一番打听和了解,L才知道,自己是一个牺牲品。
因为在拼XX,他既不属于腾讯派,也不属于阿里派。当时某个领导刚好想争取L所负责的部分项目,就把他干掉,让自己人提上来。
后来,在人事办公室,领导和HR拿出了2个证据:一是半年前,L发了关于公司的一个朋友圈状态截图;二是有一次L带自己的电脑来公司。
虽然L发那条关于公司的朋友圈内容,并没有褒贬,他带自己电脑也只是想下班后去官方售后维修。但这在HR和领导看来,L就是“有罪”。
L在上海某个区申请仲裁,没有离职证明,因为公司说XX之内才给开,拖了一段时间。
好不容易准备齐了材料,仲裁又被往后延了,而且公司只发基本工资,加班费一分也没有。
就这样,同事陪着自家老公,一次次跑仲裁,网上发帖曝光。
结果仲裁失败,帖子被和谐,当时这件事发生时,距离过年还有1个月左右,L也没有拿到年终奖,前前后后损失了一共近20万。
也因为这件事,同事和L离开了上海,因为被拼XX彻底伤到了。
所以,在大鹅面前,个体的力量有多微小?
目前这件事还没有最后定论,但希望闫先生得到公平的对待,因为一定程度上,他很可能是未来某天的你我。
今日讨论:你相信闫先生,还是腾讯?如果是你遇到这件事,会继续申请上诉吗?
and夏小麦:每天进步一点点,坚持带来大改变。青春不老,我们一起变更好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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