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
力争3年所有机关和单位达到相关节水标准
湘潭在线7月13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希台)水资源利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节约用水需要个人、家庭和社会都形成良好的用水习惯。日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水利局联合下发《湘潭市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方案》的通知,从今年起至2022年底,力争所有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节水型公共机构标准。
通知要求,创建节水型单位需要完善内部节水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实施节水计划和年度用水计划;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加快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建设雨水蓄集和再生水利用系统,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
通知规定,每年9月底前,各级公共机构进行自查申报,再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水利局审核,每年11月组织现场验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水利局将对申报成功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抽查,每5年复核一次。抽查中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须限期整改,复核时达不到标准的将取消其节水型单位资格。
市水利局水资源中心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湘潭市已下发《国家节水行动湘潭市实施方案》,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的创建,将提高社会公众的节水意识,示范和引领全社会开展节水行动,倡导“人人节水、自觉节水”的节约美德,为建设“两型社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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