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了扶不扶?这个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网络热议的话题,似乎这已成为检验国人道德水平的一杆标尺。网友的回答也是五花八门,有说扶的,有说先拍照取证再扶的,也有干脆说不扶的。
然而,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一幕是这样的:一名老人驾驶一辆电动车慢速驶过一片水洼处时突然摔倒,半浸在并不算深的水中,老人在水中挣扎不起。就在老人倒地时路边有多人目击,其中两女一男见状即刻淌水过去,但靠近落水者看一眼后,不但没有伸手去拉,而是马上又缩回路边,其他路人也均无人上前。其后又有多辆汽车驶过老人旁,均视若无睹。
直到过了3分钟后,老人已无动静仰躺水面,被水浪冲离原位,才有几名路人过去,将他拖到路边,但老人已无呼吸与心跳。摔倒老人在众目睽睽下死去,这就是现实版的“老人摔倒了扶不扶”问题的答案。
此时此刻,我们这些与此事件无关的人们,是否又将掀起一场道德沦丧、人心冷淡的道德批判?
可是,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你正好也在老人摔倒的现场,你又会怎么做?批判人心冷漠之前,我们是否该想一想是什么让人心冷漠了?
人们之所以不敢上前扶一把摔倒的老人,因为,我们听到、看到太多的扶老人后反被讹上的现实案例,而一旦被讹上,我们又很难洗刷清白,然后便是无休无止的医疗赔偿。本想做一件好事,反倒惹了一身麻烦,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为避免惹祸上身,人们是不敢扶啊!现在还胆敢扶摔倒老人的恐怕也只有小孩子了。
人心倒了,还怎么扶?深入探讨这一现象背后的原因,我认为症结有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为什么现在有那么多老人讹人的现象,真的是坏人变老了吗?这样认为我觉得对老人有失公允,深层次的原因,个人认为是中国医疗保障体系的缺失。试想一下,如果所有人都有医疗保障,还用得着讹别人来医疗赔偿吗?
中国医疗改革十几年,什么医保、城乡合作医疗这些复杂的医疗保障政策我至今也没有完全搞懂。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今天,我不想对中国的医疗改革予以置评,但我知道目前生不起病住不起院还是普遍现象,尤其大病或意外事故,能让一个家庭倾家荡产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老人作为家庭被嫌弃的对象,摔倒了想必也是抱着能讹上谁就是谁的心态。
第二个方面,为什么这么轻易就被讹上了呢?法律难道不能还一个扶人者的清白?这里,就不得不说中国法律的某些不严肃之处了。中国法律向来有同情弱者的倾向,这看起来似乎人情味十足,可是,法律不是居委会大妈,它应该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客观的,也是严肃的。
相信很多人还记得十年前发生在南京的彭宇案,因彭宇不能举证自己是无辜的,最后法官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为逻辑推理,判彭宇承担相应责任。这样的判决结果让南京彭宇案迅速引发社会强烈关注,也从此开启了老人摔倒了不敢扶这一社会现象的出现。
老人是弱者,被撞者也是弱者,在没有证据的前提下,南京法官做出了有利于弱者的判决,看似保护了弱者,实则亵渎和践踏了法律的公正。在没有弄清是非曲直之前便不问青红皂白一味同情弱者,这样的判决,置法律的尊严于何地?这样没有事实依据的判决让本就敏感的“扶不扶”问题雪上加霜,扶就有可能担责,你还敢扶吗?彭宇案的真相到现在还是个谜,成为一个葫芦案,有人认为该案也是中国社会道德雪崩的始作俑者,间接鼓励了摔倒老人讹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老人摔倒无人扶的社会冷漠。
法律就是法律,是严肃和公正的,即使看起来冷冰冰,但它能维护一个社会的良好、有序运作,保障每个公民都能得到公平正义的对待,这才是法律的核心。
如果法律掺杂了太多的人情,同情弱者,或者响应舆论,最终的判决一定是有失公允,造成的负面影响可能更为严重。
在交通法律法规中,不管非机动车是否逆行、闯红灯等各种违法行为,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都须担责。这是保护弱者吗?这分明是纵容了“弱者”的胡作非为,让交通秩序变得更为混乱,交通事故更为频繁。
健全社会及医疗保障体系,让老有所养,让老有所乐,让每一个摔倒的老人都自信地说“我有医保”,让讹人的现象不再发生。
还法律公平和正义,让法律回归到保护好人,维护社会有序运作,引导社会道德规范良性发展的方向上来,让人们无后顾之忧敢于扶、乐于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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