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乡村振兴的口号提出,各地政府给出了多个政策和福利,让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让每个农民都能找到合适的工作,让那些贫困户都能摘掉贫困的帽子。
为了能让农村的基础设施更完善,改变过去脏乱差的环境面貌,不少地方开展了“合村并居”的政策,也就是将附近的几个村庄拆除,并将人集中起来住上农村社区。
在农村人来看,这就是“瞎折腾”,越折腾越穷,还不如保持原样,投入更多的精力发展农业产业,让农民有更多的岗位,不需要出远门就能在家乡工作。
新农村建设其实从很早就开始了,记得在2012年时,笔者家乡附近的村庄就已经开始了“合村并居”,按照官方给出的说法,“合村”合得是空心化严重的村庄,新小区的住址是在原村集体上建造的,只是选择一处交通比较便利且拆迁村庄中心的位置建小区。
其好处是不占用多余的耕地资源,可以将宅基地利用起来,多余的宅地可以用来复耕或者用于商业用途,比如说农家乐、休闲民宿、建造工厂等。
实际上并不然,这些新小区多半是在耕地上建造,按照“土地增减挂钩”规则,宅基地被用来复耕,这个操作让人看不懂,好好的耕地为何建房,宅基地又来复耕,不是多此一举吗?
2020年,山东又在大力开展“合村并居”,不少农民抱怨不已,他们不愿意搬离祖祖辈辈生存的场所,可不少地方为了政策的开展,让农民被动住上楼房。
村庄被拆除后,再将其进行复耕,这让人好奇,这到底在玩什么“游戏”?
目前“合村并居”最大的争议点是“先拆后建”,农民连临时居住的地方都没有。
合村并居有一定的合理性,山东村庄规模小、分布比较散,但在过程中要让百姓满意,可以这么做:
1、不能一刀切,要以农民自愿为主,只要农民不同意,那就不能断水电,不能强迫人们上楼。
2、应该先建造小区,再进行拆迁,从而避免农民无家可归,让每个人看到新小区的好,自然会同意拆迁。
3、在合村并居时,不能动用半点耕地,不能在耕地上建造新社区,再对宅基地复耕,不然的话这玩得哪一出?
尽管农民没有宅基地的所有权,但居住权不能侵犯,只要农民没有违规,那拆迁时就要征求农民的意愿,不能搞强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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