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禁捕退捕
汉江鱼还能吃吗?
7月5日,
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
全市范围内
严禁非法购买、加工、食用
汉江野生鱼类
1、禁止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市场经营主体购买、加工、销售汉江野生鱼类。
2、禁止各类酒店、餐饮行业购买、加工、食用汉江野生鱼类;禁止售卖江鲜及相关菜肴;禁止在店堂内外广告招贴和菜单上出现“江鲜”“江鱼”“汉江鱼”等字样。
3、禁止以汉江野生鱼、“江鲜”“江鱼”“汉江鱼”等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4、水产品经营销售主体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水产品特别是鱼类来源可溯。
5、对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严厉查处,或者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6、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12315。
汉江流域十年禁捕退捕
7月6日,
南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紧急通知
这21条河流也纳入禁捕退捕名单
并设最高1万元有奖举报奖励
要把禁捕工作纳入“河湖制”考核内容,严格对照南漳县涉及禁捕退捕的21条河流(通城河、蛮河、清凉河、泗堵河、沮河、茅坪河、信家沟河、洞河、石桩河、潮水洞河、冥阳洞河、渭水南漳段、白峪河、漳河、小漳河、黑河、八都河、白洛河、冷水河、付家河、司空河)、170个涉及村(社区)名单,抓好禁捕工作落实,将精神和要求落实到基层。要积极实施“一村一河段”的办法,由河湖长、村干部带队,加强禁捕区域的日常巡逻,严格监管非法捕捞行为。同时,要充分发动群众,加强对非法捕捞行为的监督。凡举报有功人员,最高给予10000元的奖励。
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禁捕退捕全面发展。对于禁捕退捕行动迟缓、责任落实不力、出现非法捕捞的,要启动责任追究程序,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全媒体记者张嫚 朱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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